《加拉太書》3:15-22|律法引人走向基督
約裡面是講到神要賜福亞伯拉罕的子孫,那更重要的了,作者在這裡指出子孫是單數的,賜福亞伯拉罕的子孫,是指賜福一個子孫而不是眾子孫。那一個子孫是誰呢?當然是指的基督了,換句話說,亞伯拉罕領受這個盟約,經歷了應許,這個盟約會成真,必須透過基督去成全。
其實律法不是沒有價值,律法的價值就是使我們知道我們不夠完全。那不夠完全,律法又不能拯救我們,顯然亞伯拉罕應許必須要有別的途徑才能成就嘛!那這個應許就是透過祂的兒子基督而來的,因著那一位特別的兒子,其他兒子就有福分進入這個應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