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

總覽

《加拉太書》5:2-14|愛能成全律法

受不受割禮,其實跟生命的改變,沒什麼關係的,重要的是信心。因著信心,領受生命的更新,而不是藉著割禮。當然這裡割禮所代表著,不只是割禮這一個禮儀,其實代表著就是整套舊約很多律法,以及各種禮儀的代表。
靠著信心,領受亞伯拉罕的應許,藉著基督,成為信心的後代,於是應許就落實在後代的身上。

閱讀更多

《加拉太書》4:21-5:1|在基督裡有真自由

不管是使女所生的或者是妻子所生的,這兩者有一個最大的不同,使女所生的呢,是當年撒拉自己沒辦法生育嘛,就告訴亞伯拉罕:「不如你與使女夏甲同房生個孩子吧!」所以使女所生的是出於肉體。那撒拉所生的以撒又是怎麼樣呢?那是出於應許,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撒拉雖然年老,仍然也可以生孩子,所以以撒的出生是透過應許而來的。就因為這兩個後代的存在,是透過不一樣的方式,於是保羅就用這個的差別來作為一個比喻了。比喻什麼呢?比喻這兩個孩子不同的性質,使女所生的出於肉體嘛,就好像舊約,這個舊約很多出於肉體的律法,而且呢,這個是使女所生的,是為奴的,我們呢,就好像是作奴隸,然後呢,在那個舊約的捆綁之下,這個就是使女所生的、所象徵的意義;撒拉所生的以撒,是憑著應許所生的。作者引用了一段舊約經文,應許所生的歡喜快樂。那今天應許所生的是指著基督所帶來的救恩,是憑著亞伯拉罕的應許而得到的,所以這兩個孩子就代表著兩約,一個就是舊約,一個當然是新約,耶穌基督帶來的自由的盟約。

閱讀更多

《加拉太書》4:8-20|莫走回頭路

我們已經在耶穌基督福音的時代了,我們好像小孩子,已經長大了,不再受到師傅的捆綁了,那麼這些律法的東西已經過去了,因為時候滿足,基督已經來臨了。在我們現在的信仰裡面,當然我們應該看重神的話語,舊約也好、新約也好,不過對於基督帶來福音的釋放和自由,確實要非常著重。

閱讀更多

《加拉太書》3:23-4:7|從奴僕到兒女

既然我們是因著基督成為神的兒子,那就不再是受師傅的控制。既然不受師傅的控制,什麼人都可以因著基督成為神的兒子,那不管你是猶太人,你是非猶太人,猶太人就是有律法的嘛,非猶太人就是沒有猶太人的律法的嘛!那既然現在都不是靠律法能夠得到兒子的名分,那當然不管你是猶太人有律法也好,非猶太人沒有律法也好,根本跟律法無關,因此從這裡推出,只要跟隨基督,不管你是猶太人、非猶太人,都能得救。

閱讀更多

《加拉太書》3:15-22|律法引人走向基督

約裡面是講到神要賜福亞伯拉罕的子孫,那更重要的了,作者在這裡指出子孫是單數的,賜福亞伯拉罕的子孫,是指賜福一個子孫而不是眾子孫。那一個子孫是誰呢?當然是指的基督了,換句話說,亞伯拉罕領受這個盟約,經歷了應許,這個盟約會成真,必須透過基督去成全。
其實律法不是沒有價值,律法的價值就是使我們知道我們不夠完全。那不夠完全,律法又不能拯救我們,顯然亞伯拉罕應許必須要有別的途徑才能成就嘛!那這個應許就是透過祂的兒子基督而來的,因著那一位特別的兒子,其他兒子就有福分進入這個應許之中。

閱讀更多

《加拉太書》3:1-14|因信領受聖靈

神給亞伯拉罕應許,這個應許不是因為行為或者律法,而是因為亞伯拉罕的信心,所以應許是從信心而來。
行律法不會完全的,所以行律法既然不完全,這個人因著行律法,靠著行律法,最後的結果就是被咒詛,因為不論你怎麼行,律法都不會完全嘛!不完全的人,就被咒詛。

閱讀更多

《加拉太書》2:11-21|生命的全面轉化

猶太人過去有這種的傳統或者是律法,不可以跟外邦人接觸,現在福音來了,這一個律法應該取消了,我們有福音來的自由,於是我們應該打破這個律法的控制,於是,在這個新造的人裡面,我們已經有新的價值觀,所以保羅覺得在這裡很重要的陳述,那就是既然福音勝過律法,那我們就應該從律法中得到自由,不應該再受過去猶太人的律法的限制。
福音是使我們從當中得釋放、得自由,因此我們假如向律法死了,向神我們是活著的,換句話說,律法對我沒有控制力了,因此我在神的面前是有絕對的自由、活著的、有生命力的。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意思,就是我與基督一起同死,現在活著的是一個新的人,這個新的人有新的價值觀,新的做人做事的方式、新的抉擇的方針。

閱讀更多

《加拉太書》2:1-10|福音真理不打折

作者特別強調要傳的福音的純正和準確,他不要傳講這些假弟兄帶來的假訊息、假福音,他要傳的是純正的福音。什麼是純正的福音呢?純正的福音就是耶穌基督的救恩,不只來到猶太人,也來到外邦人。

閱讀更多

《加拉太書》1:13-24|基督恩召的人生

他知道他領受福音的源頭是在哪裡,是在耶穌基督。那在《使徒行傳》第 9 章,耶穌基督親自光照他,但是一個人領受主的光照之後,這個人不是馬上變成另外一個人了,連保羅都需要有三年重整,自我調節、自我反省的時間,也就是在這三年之中,他必須重新面對他自己過去的信仰,過去的判斷的原則,過去抉擇的方式等等,簡單的講,就是一切的價值觀他要重整。
信主是一個起點,當我們蒙受救恩,主的光照來到我們的心中,我們願意悔改,於是跟從耶穌,那是起點,並不是終點。
任何信仰或者福音的見證人,我們不論經歷怎麼樣奇妙的心路歷程,榮耀都不是自己的,我們只不過是見證人。
作見證的人,永遠不應該高抬自己,作見證的人只不過是榮耀的神的見證人,我們要聚焦在這一位榮耀的神身上。

閱讀更多

《加拉太書》1:1-12|堅守恩典之路

走上歧途,那是一個得咒詛的路,傳揚走上歧途的這種假福音的人,也是要受咒詛。那因著這個緣故,所以他要清清楚楚的告訴加拉太教會,什麼是真正的福音、正統的福音、完全的福音。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