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24:44-53|作福音的見證人
這個證明也就像我們之前經文,可能也會經常提到耶穌說「你們不要把我復活的事去跟別人講,因為時候還沒有到」,他們呢,可能沒有辦法明白,但是,現在復活已經在前,實際的教導、實際的看見,對他們來講,當然有開了他們的心竅,讓他們能夠明白聖經的一切的教導,同時也教導他們三件事情,這三件事情就是,「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必要復活」,同時「也要傳講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直到萬邦」,而且「門徒要做這些事情的見證」。
敬拜呢,在原文裡面,更有服事,所以當他們開始敬拜,他們就開始服事主。服事什麼?也就是剛剛所講的「傳悔改的道,赦罪的道」,而且呢,開始作見證,從耶路撒冷預備要開始到外邦。當然我們可以看到這裡面,他們拜祂的時候是大大地歡喜,這個歡喜就像在我們一般所熟悉的聖頌,「馬利亞頌」裡面,馬利亞當她知道她即將要懷的胎是帶來這個以色列人以及外邦的祝福的時候,她心中也是大大地歡喜。這是一個莫大的祝福,因為神接受了祂所不應該帶上的罪的荊棘,但是祂卻給了我們所不當有的一切的祝福跟救贖,這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