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榮滁 牧師: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今天我們《以賽亞書》的靈修要繼續從 49 章的後半段,那就是 14 節到 26 節一起來靈修。先來看第一段經文, 14 到 20 節。
《以賽亞書》49:14-20
錫安說:耶和華離棄了我;主忘記了我。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看哪,我將你銘刻在我掌上;你的牆垣常在我眼前。你的兒女必急速歸回;毀壞你的,使你荒廢的,必都離你出去,你舉目向四方觀看;他們都聚集來到你這裡。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必要以他們為妝飾佩戴,以他們為華帶束腰,像新婦一樣。至於你荒廢淒涼之處,並你被毀壞之地,現今眾民居住必顯為太窄;吞滅你的必離你遙遠。你必聽見喪子之後所生的兒女說:這地方我居住太窄,求你給我地方居住。
錫安,代表的當然就是神的百姓了,不只是這個城的意思,是城裡的百姓。百姓就問主,問:主耶和華,這個⋯⋯那個⋯⋯這個⋯⋯那個⋯⋯,這是一個問和答的段落。第一個段落,第 14 到 20 節,錫安,就是百姓,就問耶和華:哎喲,主忘記我了、主不照顧我了。那麼主耶和華的回答是什麼呢?祂說:媽媽怎麼會忘記自己所生的孩子呢?對嗎!用人性的角度來回答,那當然主耶和華不會忘記祂的百姓的,不只不忘記祂的百姓,還會叫這些百姓從四面八方歸回,歸回到一個地步,連居住的地方都太狹窄了。意思就是說,主耶和華沒有忘記祂的子民。那為什麼現在子民失散呢?是因為主耶和華要在這裡管教他們,時候到了要從四面八方歸回。
第二個段落又開始有其他的問題了,讓我們來看 21 節到 23 節。
《以賽亞書》49:21-23
那時你心裡必說:我既喪子獨居,是被擄的,漂流在外。誰給我生這些?誰將這些養大呢?撇下我一人獨居的時候,這些在哪裡呢?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向列國舉手,向萬民豎立大旗;他們必將你的眾子懷中抱來,將你的眾女肩上扛來。列王必作你的養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們必將臉伏地,向你下拜,並舔你腳上的塵土。你便知道我是耶和華;等候我的必不致羞愧。
21 節到 23 節是接續上面一個段落所發出來的一個連續的提問,這個問題是什麼呢:主啊,我好像是一個獨居的、寡居的人,我被擄了,怎麼可能會有這麼多人回來呢?這個代表著百姓對上帝的帶領有好多質疑和保留。主耶和華怎麼回答呢?祂的回答非常的特別,祂說:當然有啊,為什麼呢?因為我的百姓從列國中回來,列國就好像養父養母一樣,雖然不是你自己在帶領,但是有養父養母幫你們養,意思就是,寄居在列國中的百姓,時候到了,要歸回啊!
你看這一問一答,表達出上帝的確有無限容忍,也有無限的慈愛來開導這一群硬著頸項的百姓。
還沒完,還有第三個問題,第三個問題那就是從第 24 到 26 節:
《以賽亞書》49:24-26
勇士搶去的豈能奪回?該擄掠的豈能解救嗎?但耶和華如此說:就是勇士所擄掠的,也可以奪回;強暴人所搶的,也可以解救。與你相爭的,我必與他相爭;我要拯救你的兒女。並且我必使那欺壓你的吃自己的肉,也要以自己的血喝醉,好像喝甜酒一樣。凡有血氣的必都知道我─耶和華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贖主,是雅各的大能者。
這個問題就更加的尖銳,那就是:我們這些被擄的人,是被強國所擄,被巴比倫所擄。巴比倫是誰啊?巴比倫是一個大國,一個強國,那麼在這個勇士,就是強國所擄去的百姓,也能歸回嗎?主耶和華的回答:當然可以歸回,不只歸回,我還要處罰這個強國,處罰這個勇士,使主耶和華的意志能夠完全實現出來。
整段就是三個問題,或者說三段的對答,可以反映出百姓對上帝的存疑,但是從三個回答裡面也可以看見主耶和華如何的包容、忍耐、開導、光照這些百姓,讓他們重新對他們所信仰的主建立信心。
有時候我們的人生也會處在類似這種被擄的心態,雖然我們身體沒有被擄去,但是我們的心被擄走了,就是我們對主的信心開始滅弱了,甚至失去了,這就是我們的心被擄走了。但是不要忘記了,盟約的主肯定在等待、在挽回、光照,讓百姓想通,於是再次回轉、歸回。
若是我們心被擄走,求主今天再次光照我們,讓我們歸回,看見這一位慈愛的主好像母親一樣,生了她的孩子,絕對要帶領他們回到自己的懷抱。讓我們再次轉回,回到主的面前的時候,我們也能經歷這種無限的慈愛。
願神祝福你,平安。
經文:以賽亞書 49:14-26
14 錫安說:耶和華離棄了我;
主忘記了我。
15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
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
即或有忘記的,
我卻不忘記你。
16看哪,我將你銘刻在我掌上;
你的牆垣常在我眼前。
17你的兒女必急速歸回;
毀壞你的,使你荒廢的,必都離你出去,
18你舉目向四方觀看;
他們都聚集來到你這裏。
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
你必要以他們為妝飾佩戴,
以他們為華帶束腰,像新婦一樣。
19至於你荒廢淒涼之處,
並你被毀壞之地,
現今眾民居住必顯為太窄;
吞滅你的必離你遙遠。
20你必聽見喪子之後所生的兒女說:
這地方我居住太窄,
求你給我地方居住。
21那時你心裏必說:我既喪子獨居,
是被擄的,漂流在外。
誰給我生這些?
誰將這些養大呢?
撇下我一人獨居的時候,
這些在哪裏呢?
22主耶和華如此說:
我必向列國舉手,
向萬民豎立大旗;
他們必將你的眾子懷中抱來,
將你的眾女肩上扛來。
23列王必作你的養父;
王后必作你的乳母。
他們必將臉伏地,向你下拜,
並舔你腳上的塵土。
你便知道我是耶和華;
等候我的必不致羞愧。
24勇士搶去的豈能奪回?
該擄掠的豈能解救嗎?
25但耶和華如此說:
就是勇士所擄掠的,也可以奪回;
強暴人所搶的,也可以解救。
與你相爭的,我必與他相爭;
我要拯救你的兒女。
26並且我必使那欺壓你的吃自己的肉,
也要以自己的血喝醉,好像喝甜酒一樣。
凡有血氣的必都知道我-耶和華是你的救主,
是你的救贖主,是雅各的大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