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15:21-28|第41集|烈日當空掛上十架

江瑞祥 傳道: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歡迎再次回到《馬可福音》的每日研經釋義。今天我們進入到 15 章的 21 到 28 節。

首先我們來恭讀經文。

《馬可福音》15:21-28
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就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從鄉下來,經過那地方,他們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他們帶耶穌到了各各他地方,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祂卻不受。於是將祂釘在十字架上,拈鬮分祂的衣服,看是誰得甚麼。釘祂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的時候。在上面有祂的罪狀,寫的是:「猶太人的王。」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祂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有古卷加:這就應了經上的話說:祂被列在罪犯之中。)

耶穌在這裡已經開始要走那十字架的道路,在行走到各各他之前,有一位西門,幫忙背了這個十字架,而西門正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背十字架是基督徒一個非常重要的使命,因為「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就不配做我的門徒」。而魯孚有一說,就是保羅在《羅馬書》 16 章 13 節當中所提及的:

《羅馬書》16:13
又問在主蒙揀選的魯孚和他母親安;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

如果這是同一個魯孚,而又有很多的新約的學者,像是布魯斯 B. B. Bruce 就曾透過古文獻的研究指出:魯孚與保羅是一家人。如果這樣的研究是為真,那我們真要感謝主,因為保羅的回轉誠為美事。當然不論魯孚跟保羅是不是一家人,但我們看到保羅在這裡面感念魯孚跟他的母親在事工上面對他的幫補。若真是一家人,當然我們就可以看到:一個人跟一家人都信主,就必得救。也祈願我們的家人能夠全心全意的愛主,我們的神。

23 節我們就看到,有人要拿沒藥調和之後的酒給耶穌喝,如果對照《馬太福音》的平行經文就可以看到:

《馬太福音》27:34
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祂嘗了,就不肯喝。

在這裡的沒藥,指的是以藥草和苦膽發酵所做成的一個藥酒,具有止痛的功能。這藥酒也是很多的士兵他們採用便宜的藥酒,當作低消費的娛樂。耶穌不願意喝任何的藥品來辭去祂的止痛,是因為祂一心要與民同苦,祂要走那天路。

《耶利米書》8:14
我們的神使我們靜默不言,又將苦膽水給我們喝,都因我們得罪了耶和華。

這在《耶利米書》的 8 章 14 節裡面有相關的記載。耶穌祂為我們的罪親嚐了死亡的滋味。而經文裡面有提到,兵丁要:

《馬可福音》15:24
於是將祂釘在十字架上,拈鬮分祂的衣服,看是誰得甚麼。

兵丁所行的,回應了大衛在《詩篇》裡面所提到的:

《詩篇》22:18
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

為什麼要拿這些衣服呢?因為在當時裡面,衣服是屬於貴重的物品,是具有投資性質的,當然也常常遭到偷竊,或者需要去搶奪別人的衣服。衣服的貴重我們可以從參孫在《士師記》的 14 章 19 節裡面所提到的,因為要解謎語。他的謎語裡面如果有人解,他願意給人家 30 件裡衣、30套的衣裳。

《士師記》14:19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就下到亞實基倫,擊殺了三十個人,奪了他們的衣裳,將衣裳給了猜出謎語的人。參孫發怒,就上父家去了。

但是當他受騙,有人得到他謎語的解答的時候,他為了要拿這 30 件裡衣跟 30 套的衣裳,他誅殺了 30 位的非利士人。衣服的貴重由此可知。也因此大家要搶著拈鬮分耶穌的衣服。

在耶穌的釘十字架的時候,祂有兩個強盜跟祂同釘在一起,這也是回應了《以賽亞書》 53 章 12 節的預表:

《以賽亞書》53:12
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祂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耶穌遭受了許多不公平的待遇,祂的痛苦是難以言喻的。但是為了要走這天路,為了要與民同苦,祂願意犧牲祂自己,為我們同嚐那死亡的滋味。

也求主能夠保守看顧我們,當我們為主擺上的時候,多多少少我們會經歷一些苦難,無論是在身心上面、無論在靈裡面,都求主保守看顧我們腳蹤,想起那曾經走那天路,為我們擺上自己,受鞭笞、受吐唾沫的耶穌。

願神祝福各位。

經文:馬可福音 15:21-28

21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就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從鄉下來,經過那地方,他們就勉強他同去,好背着耶穌的十字架。 22他們帶耶穌到了各各他地方(各各他翻出來就是髑髏地), 23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他卻不受。 24於是將他釘在十字架上,拈鬮分他的衣服,看是誰得甚麼。 25釘他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的時候。 26在上面有他的罪狀,寫的是:「猶太人的王。」 27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