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119:33-48|倚靠上帝追求公義

吳榮滁 牧師: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今天我們繼續用《詩篇》 119 篇來靈修,那麼我們先來看第一個單元,從 33 節到 40 節:

《詩篇》119:33-40
耶和華啊,求祢將祢的律例指教我,我必遵守到底!求祢賜我悟性,我便遵守祢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求祢叫我遵行祢的命令,因為這是我所喜樂的。求祢使我的心趨向祢的法度,不趨向非義之財。求祢叫我轉眼不看虛假,又叫我在祢的道中生活。祢向敬畏祢的人所應許的話,求祢向僕人堅定!求祢使我所怕的羞辱遠離我,因祢的典章本為美。我羨慕祢的訓詞;求祢使我在祢的公義上生活! 

看完這 8 節經文,我相信每一位弟兄姊妹都會發現,每一節經文都有一個字,中文翻譯成「求」,其實每一個這裡面跟「求」有關的動詞,在希伯來文裡面都是有同樣的一個語氣:祈求的語氣,這樣的語氣代表什麼呢?代表向主懇求,所以中文翻譯成「求」是對的,求神這樣、求神那樣。

求什麼呢?仔細一看啊,原來在這裡,這位詩人,這位作者,不是求名、求利、求健康,他是求甚麼呢?求神幫助他能遵行神的律法,這樣的一個態度值得我們好好思考:遵行神的律法不是一個人的決志嗎?一個人的態度、決定、堅決如此嗎?那既然自己的堅決為什麼還要求神幫助你呢?你立了志就去行嘛!

這就是聖經的奧秘了,也是信仰中一個非常值得我們深思的現象,那就是:雖然人有這麼堅定的決心,願意遵守神的律法,但是能夠真實遵守神的律法不是自己的力量能做的,是神的恩典。所以,作者非常清楚這個微妙的關係,(1) 一方面人必須決志遵行,(2) 同時人也必須求神的恩典,幫助我們遵行。這兩者其實是沒有違背的。因為律法不只是人間的條規,律法更是神永恆的心意。神永恆的心意我們當然存著一個尊敬的態度去遵行,不過這個永恆的心意我們能落實遵行,的確不是因為自己有多少功德,而是因為神給我們恩典讓我們可以遵行、持續遵行、遵行到底,所以在這段經文裡面,詩人把這個微妙的關係,藉著 8 句向神求的這種迫切祈求、謙卑的祈求,來反證自己遵守神律法的決心。

講完了祈求以及遵行的微妙關係之後呢,這位作者在 41 到 48 節,就繼續地強調原來遵行律法的另外一個很重要的面向。

《詩篇》119:41-48
耶和華啊,願祢照祢的話,使祢的慈愛,就是祢的救恩,臨到我身上,我就有話回答那羞辱我的,因我倚靠祢的話。求祢叫真理的話總不離開我口,因我仰望祢的典章。我要常守祢的律法,直到永永遠遠。我要自由而行,因我素來考究祢的訓詞。我也要在君王面前論說祢的法度,並不至於羞愧。我要在祢的命令中自樂;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我又要遵行祢的命令,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我也要思想祢的律例。 

這裡出現了幾個重要的描述,譬如他怎麼樣回答人、律法怎麼樣不離他的口、他怎麼樣可以在君王面前論說,這些的行動,都描述出,原來這一位立志遵行神律法的人,不只自己遵行,他還隨時準備跟別人分享、跟別人傳遞,甚至還可以在君王面前來論說。這種心志就給我們看見,不只是自己遵行,他多麼樂意看見別人也遵行。

我們不是有一句俗話說嗎?好東西要跟好朋友分享,遵行神的律法是一個蒙福的美好事情,當然應該跟別人分享,所以這位作者自己身體力行,遵行律法之餘,還要告訴別人:一起來吧,一起來吧。於是遵行律法就由個人影響到這個群體,這也是 119 篇留在《詩篇》中的重要目的。

透過這一段古舊的經文,懇求主今天早上也激勵你、也激勵我,我們可以一起遵行,也傳揚遵行律法的這種美好靈性,於是到了一個地步,就是這一段經文 47 節再次提到的以遵行神的律法為樂,這是一個屬靈美好的景況。

願神將這個美好賜給你。平安!

經文:詩篇 119:33-48

33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律例指教我,
我必遵守到底!
34求你賜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
且要一心遵守。
35求你叫我遵行你的命令,
因為這是我所喜樂的。
36求你使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
不趨向非義之財。
37求你叫我轉眼不看虛假,
又叫我在你的道中生活。
38你向敬畏你的人所應許的話,
求你向僕人堅定!
39求你使我所怕的羞辱遠離我,
因你的典章本為美。
40我羨慕你的訓詞;
求你使我在你的公義上生活!

41耶和華啊,願你照你的話,使你的慈愛,
就是你的救恩,臨到我身上,
42我就有話回答那羞辱我的,
因我倚靠你的話。
43求你叫真理的話總不離開我口,
因我仰望你的典章。
44我要常守你的律法,
直到永永遠遠。
45我要自由而行,
因我素來考究你的訓詞。
46我也要在君王面前論說你的法度,
並不至於羞愧。
47我要在你的命令中自樂;
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
48我又要遵行你的命令,
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
我也要思想你的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