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裏一致(約壹2:1-6)」

約I:1~61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2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4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5凡遵守主道的,愛上帝的心在他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6人若說他住在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這段經文是使徒約翰在他垂老之年的錐心之論;因為當時在諾斯底派的影響下,世風漸微道德敗壞,教會中信徒常因對真理認識不清,而導致在生活行為的取決與真理間常有拉扯,甚至會因社會氛圍的影響而背離真理。因此,約翰極力警誡信徒,淳淳善誘要他們儆醒,更要他們珍惜從主得到的贖罪之恩,竭力追求不犯罪的生活:1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v.1a)。 約翰憐惜這群決志跟隨基督的信徒就好像主裡的家人,也好像自己的孩子,他不忍見他們在得到真道後,卻因軟弱而背離真理。所以他極力呼喚他們要儆醒,聲聲勸誘,流露出神家中父老對晚輩的慈愛和關懷。

 

約翰提醒他們:主以無罪之身卻甘願為世人的罪代贖,所以務要珍惜主耶穌基督的贖罪之恩,不要再給魔鬼留地步,遠離真道,以免被棄。更不可存心故意犯罪,放縱肉體,務要讓上帝的生命之道在心裏掌權,才能靠著主耶穌基督的能力和恩典為主分別為聖,與當世的社會有別,為主作見證。使徒約翰教導他們,也是提醒我們:縱使我們已靠主離棄罪惡,但仍會因肉體的軟弱而犯罪;可是,感謝上帝祂已為我們可能的失敗作了安排,主耶穌已為我們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長遠活著,為我們祈求:「若有人犯罪,在父那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2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v.1b-2)。 所以,我們常常需要靠著主耶穌來修復與上帝相交的關係,並且還要靠著謹守遵行主耶穌基督的命令,藉著上帝的大能,勝過試探和軟弱。

 

約翰又提醒他們要表裡一致:生活行為與真理信仰應互為應證,因為: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4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v.3-4)。 他指出不犯罪是與神相交的基本條件,而更積極的是『遵守祂的誡命』;因為,唯有遵守主所賜給我們彼此相愛的命令,才能藉著親身經歷主的教導來認識耶穌基督為我們犧牲,無條件的愛。又,若我們宣稱認識主,但實際的行為卻不能表現出愛弟兄姊妹的行為,無法將真理的功效彰顯,就如同不認識上帝。因無法將真理的道顯明,就如同沒有真理。因爲,正確的信心,是正常生活的基礎;我們從一個人的生活行為,就可以看出他是否有正確的信仰價值。       基督徒雖然偶而會因軟弱而犯罪,但在正常的情況下,生活行為總應遠離罪,並遵行主的誡命。所以,我們若一邊       口稱認識基督,認識基督完全的愛,一方面,生活行為卻背離主的命令,我們就成了世上最大的說謊者。

 

信徒因個別屬靈光景不同,遵守主道的情況亦不同,但上帝的愛是完全的,我們只要依靠主,就有能力運用上帝的愛去愛人愛神,也因為愛上帝的真理才會逐漸被成全達到極致。但,人無法憑著自己的能力去愛人與愛神,惟只有當我們願意遵行主的道,心中順服上帝,神的愛才能在我們裡面成長,因為       「住在主裏面」就是「與主同行」;一個信徒是否活在主裏面,其確據乃在於「神的愛」是否被成全~我們與主的關係越親密,就越能影響我們的行為,也越能影響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人際關係,我們不可能屬靈到一個地步,卻完全不顧別人:5凡遵守主道的,愛上帝的心在他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6人若說他住在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所以,我們若說認識主,我們就有責任盡量使我們的行事為人,與我們所蒙的恩相稱,照著主的旨意而行,更讓主因我們而得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