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誡命(約壹二:7~11)」

約壹:7~117親愛的弟兄啊,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8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9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10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11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且在黑暗行,也不知道往哪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 』

   

這段經文使徒約翰強調他所要教導信徒遵守的「誡命」,乃是當時業已成形的福音書中主耶穌的教導,這不僅是使徒在書信中的教導,更是舊約十誡的教導。他提醒當代的信徒要謹守主耶穌當年所頒布最大的誡命「親愛的弟兄啊,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v.7)。 」清楚地說明這「命令」既是「舊命令」,也是「新命令」。因,舊命令乃指主耶穌早已賜下這誡命給門徒:「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34-35)」;甚至亦是舊約中上帝早已經頒佈給以色列的誡命:「…要愛人如己…(利19:18b)」;而這使徒約翰稱為新命令乃因在這封書信中第一次提及,但卻是他所極力想要告訴信徒們必需遵行的命令,要教導他們彼此切實相愛。

約翰說:「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v.8)。 」約翰闡釋這新命令 雖然並非實質上的新,但當實踐時,必會經歷新的供應和能力,產生嶄新的亮光和感覺。他分享自己親身的經歷: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約翰清楚的指出:當經歷主的啟示和供應時,每日必能經驗到新的體驗,約翰自己親身體驗這真實的經歷了,所以他極力要信徒也去體驗這命令,並感受和經歷因遵行這愛的誡命而獲得上帝每日常新的供應和能力。約翰更指出實踐愛的誡命的重要:      「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黑暗,是指罪惡和恨弟兄的黑暗;漸漸過去,指信徒若遵行主愛的誡命,就會經歷真光的照耀,因為這真光是從主的生命和祂的話語中所發出的亮光,如果我們能藉著主的供應,自然而然罪的能力和恨惡弟兄的心就會逐漸減少,而終至消逝。

因此,約翰再次指出:「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里。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并沒有絆跌的緣由。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v.10-11)。」約翰說的: 「愛弟兄、恨弟兄 」是循著前面的思路而發展的。信耶穌,領受了生命之道,就是與上帝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相交。信徒也因著救贖的恩典,進入真光,既然是與上帝相交,上帝是光,就會幫助我們漸漸脫離黑暗的權勢,不再犯罪。如果我們不願再犯罪就必須遵守上帝的誡命,遵循主的道,惟有這樣才算是清楚認識主的旨意。因為,唯有認識真理,上帝的道就會在我們心裡扎根,不再只是消極的不去犯罪,而更是轉化為積極的以愛為我們執行上帝命令的行動。

約翰又提醒我們: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v.9)。因我們若靠近主耶穌基督的真光,就能藉著每日祂所賜的能力走出黑暗,進入上帝的光中。我們若天天與耶穌基督相交,也就是與弟兄姐妹彼此相交,我們若能天天在真光中行,就應當彼此相愛,不再恨惡弟兄。因為,恨弟兄的就是在黑暗裡行,黑暗會叫人眼睛盲目,而在黑暗的光中行的人,就是仍陷在黑暗的旋渦裡,因為黑暗叫他們眼睛瞎了,反而仍彼此相恨,。

所以我們從這段經文學習了到兩件事:

一.  信徒與上帝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相交,就應遵守上帝的誡命,不再犯罪。

二.  在光明中行的,就能得著救贖,走出黑暗,進入上帝的家中,與上帝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相交,就應遵守上帝的誡命~愛弟兄,不再活在黑暗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