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43集|誰為耶穌作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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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榮滁牧師: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

我們今天繼續用《約翰福音》第五章,我們從三十一節開始,來思考一個重要的教訓,耶穌的見證。到底耶穌所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呢?一定有證據的,這一段經文給我們看見,好幾方面的證據,讓我把經文讀給大家聽:

《約翰福音》5:31-40
「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裡,他為真理作過見證。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約翰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祂的聲音,也沒有看見祂的形像。你們並沒有祂的道存在心裡;因為祂所差來的,你們不信。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這裡有十節的經文,從三十一節到四十節,圍繞著耶穌的見證這個主題。

一重見證:施洗約翰

耶穌說:「我不為自己作見證,不過,自然有為我作見證的,有誰為我作見證呢?」 第一、我們很容易瞭解,那就是這位約翰。前面的經文已經講過,約翰為耶穌作見證,為耶穌做開路先鋒,這一些的記錄。

二重見證:差耶穌來的父

不過耶穌說,約翰的見證只不過好像是暫時的光芒,有更永恆的見證,什麼見證呢?下面祂就講:「我做差我來者的工,天父差我來,於是我完成天父給我的工作。」這件事本身也是見證。一個人能把自己該做的事做完,當然這是一個很好的事實的證明,所以耶穌完成天父的旨意,這個也是見證,兩重見證了。

三重見證:耶穌 所做的事

不只如此,耶穌順著這個思維,更進一步的說:「我不只完成差我來者的工,我也接受這位差我來的天父。」而天父自己也為耶穌作見證。不得了啦!連父都為這位所愛的子作見證,父的見證是什麼呢? 祂說:「你們沒聽過祂的聲音,你們也沒有看過父的形象,那你怎麼知道,父為我作見證呢?」

四重見證:聖經

第四方面來了,那就是聖經,它說,耶穌說:「你們以為聖經有永生」為耶穌作見證了,其實就是這個,這一本帶來永生的聖經。

真實的多重見證

這也是天父對世人所發出的聲音,原來當時的猶太人社會裡面,見證是非常重要的,你不只自己宣稱,你做了什麼、你是誰,必須要有見證人,而當時的見證人至少兩個最好越來越多。

耶穌說:「我不為自己作見證。」但是有其他的見證來源,剛剛我們已經看過,是嗎?約翰是見證人,他所做的事情本身也能見證耶穌,更重要的是,差耶穌來的天父,也為耶穌作見證,而為耶穌作見證的,就是透過聖經。

這多重見證,在當時的社會裡面,是非常有說服力,非常值得信靠,不過,四十節最後一節告訴我們:「你們卻不到我這裡來。」看了這麼多見證,聽了這麼多見證,還有一樣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到耶穌那裡去,耶穌說:「我作出這麼多見證,但是你們都不到我這裡來。」換句話說,只有見證,而沒有回應見證,這些見證都沒有實際的功效。

這裡給我們看見原來信仰的兩個層面。

見證是客觀證據

第一個層面,就是見證的層面,見證能夠達到什麼樣的功效呢?功效就是客觀的證據,那或者說,我們在信仰上,客觀的認識和追求,是的,見證非常客觀,不過,一個領受見證的人,絕對不能停留在客觀的層面。

行動是主觀經歷

那什麼層面是再進一步呢?就是耶穌在四十節所講的:「你們必須到我這裡來。」這是一個行動,也是一個主觀的經歷。

真實信仰必須要有客觀和主觀

有了客觀的見證,加上主觀的經歷,就是來到耶穌面前,與耶穌合而為一,這樣子,信仰才可能進入真實的情況,才可能真實認識耶穌,光站在一個客觀的水平面,去看耶穌是誰,還不足夠。

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來到耶穌面前,告訴耶穌說:我願意接納,我願意相信祢。於是,信耶穌就不是遠遠的看耶穌是誰,而是合而為一,主在我們的生命裡面。

願主帶領我們,在兩方面,從這段經文裡面得到提醒,在這兩方面,我們也一起努力實行,認識耶穌是誰,從各方面的見證得到,經歷耶穌是誰,就要來到耶穌面前,求主進入我的心中。

願神祝福你,平安!

經文:約翰福音 5:19-24

31「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
32 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 33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裏,他為真理作過見證。
34 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
35約翰是點着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
36 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
37 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
38 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裏;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
39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40 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