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5:1-31|第06集|持守聖潔的群體

吳榮滁 牧師: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今天我們靈修進入到《民數記》第 5 章了。這一章記載了很多重要的規定,先讓我們看第 1 到第 4 節。

《民數記》5:1-4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吩咐以色列人,使一切長大痲瘋的,患漏症的,並因死屍不潔淨的,都出營外去。無論男女都要使他們出到營外,免得污穢他們的營;這營是我所住的。」以色列人就這樣行,使他們出到營外。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樣行了。

這裡面的規定,是規定有三種人:患大痲瘋的人、患漏症的人 (就是血漏),還有就是摸過屍體引起不潔淨的人,不可以進入營內,這是當時一個聖潔的觀念。這裡所謂的「聖潔」,不要從生理或者是衛生的角度去看。這裡的「聖潔」,是一個宗教禮儀中的聖潔。這三類人定為不聖潔,不一定是他們的行為有些什麼問題,而是宗教上的定義。這樣的情況是不能夠與其他的人合而為一的,所以他們必須分開。

聖潔和不潔的觀念,從這段經文給我們看見非常強烈的,不潔絕對不能跟聖潔的群體混在一起。這個定義使得下面以色列人要做一切的事奉、敬拜,或者是行進,都有一個準則了。

接下來我們要看第 5 到第 10 節,另外一個角度要讓以色列民能夠符合上帝的標準,在社群中要有什麼樣的表現,讓我們先看經文。

《民數記》5:5-10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致干犯耶和華,那人就有了罪。他要承認所犯的罪,將所虧負人的,如數賠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耶和華的祭司;至於那為他贖罪的公羊是在外。以色列人一切的聖物中,所奉給祭司的舉祭都要歸與祭司。各人所分別為聖的物,無論是甚麼,都要歸給祭司。」

這裡定義了,凡是虧欠別人的,要怎麼樣來償還賠償。這種的規定,是使得這個社群能夠有一個共同的生活行為的標準。若是虧欠了別人,必須要做出賠償之外呢,還要加上五分之一,代表著這是群體之中,個體彼此的尊重。那當然,也因此使得群體之間,能夠維繫一個和平的關係。

從剛剛這兩段經文,給我們看見,第一個是要讓不潔的與聖潔的分開;第二、是聖潔中的百姓,也需要有一個合神心意的生活方式。

第三段經文記載在 11 到 31 節,我們就不一一地來讀了,只要各位稍微讀一下經文,就發現這麼長的段落是記載了如何驗證一個婦人是不是行了姦淫。也許我們會這樣問:怎麼對一個婦人有婚外的性行為,要這樣子複雜的檢驗啊?

要瞭解這段經文,就必須要回到當時的時代背景。解釋聖經必須要用當時的時代背景來解釋,而不是用我們現在的角度和觀點去解釋,才會正確。當時的時代背景,女性是一個弱勢群體,所以,當時一個丈夫說他的太太對他不忠,那這個女人就被定罪了。但是,上帝卻不是這樣子,上帝要很清楚的驗證出這個女人是不是真的對她的丈夫不忠。於是,就有了從第 11 節一直到 31 節這個繁複的過程。

這段經文不是踐踏女性的地位,反而,從當時的處境和當時的做法來看,這是一個保障婦女的地位。因為不是她的先生說就算數,而是要經過一個過程,這個過程,祭司也要參與在當中。那不只這樣,要啟動這個過程,這個先生也要預備一些奉獻的東西,也是要付出代價的。

這一些的作為和規定,再一次給我們看見,是要讓這聖潔的群體,在曠野生活的時候,第一、有了生活的規範;第二、讓大家知道聖潔的重要;第三、在規範之中,大家可以有一個平和的生活。這裡當然是牽涉到信仰的角度,不過,也牽涉到社會的角度。上帝透過摩西,將祂的心意告訴百姓,這樣的心意,真是充滿了信仰的原則,也顧念到人間、社會的互動,從此可以看見上帝的律法是一個合情、合理的律法。

願主帶領我們,讓我們今天也領受主在新約中,給我們愛人如己、愛神、愛人等等的誡命。這些誡命是合於屬靈的生命規則,也合於人群共同生活的生命規則。願主幫助我們,給我們力量去遵守,給我們決志去遵守,使得今天的屬靈團體也能夠走在主的心意之中。

經過這段經文一起靈修,今天試看看我們做一件事,那就是分享一下你的屬靈經歷裡面,有沒有哪一件可以從信仰和屬靈生活的角度,以及從社會和人群的角度,一起來實踐的。若是你想到了,歡迎你在下方留言,我們彼此分享和激勵。

願神大大的祝福你,平安。

 

經文:民數記 5:1-31

 

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你吩咐以色列人,使一切長大痲瘋的,患漏症的,並因死屍不潔淨的,都出營外去。 3無論男女都要使他們出到營外,免得污穢他們的營;這營是我所住的。」 4以色列人就這樣行,使他們出到營外。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樣行了。

5耶和華對摩西說: 6「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致干犯耶和華,那人就有了罪。 7他要承認所犯的罪,將所虧負人的,如數賠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 8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耶和華的祭司;至於那為他贖罪的公羊是在外。 9以色列人一切的聖物中,所奉給祭司的舉祭都要歸與祭司。 10各人所分別為聖的物,無論是甚麼,都要歸給祭司。」

11耶和華對摩西說: 1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的妻若有邪行,得罪她丈夫, 13有人與她行淫,事情嚴密,瞞過她丈夫,而且她被玷污,沒有作見證的人,當她行淫的時候也沒有被捉住, 14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是被玷污,或是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並沒有被玷污, 15這人就要將妻送到祭司那裏,又為她帶着大麥麵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不可澆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這是疑恨的素祭,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

16「祭司要使那婦人近前來,站在耶和華面前。 17祭司要把聖水盛在瓦器裏,又從帳幕的地上取點塵土,放在水中。 18祭司要叫那婦人蓬頭散髮,站在耶和華面前,把思念的素祭,就是疑恨的素祭,放在她手中。祭司手裏拿着致咒詛的苦水, 19要叫婦人起誓,對她說:『若沒有人與你行淫,也未曾背着丈夫做污穢的事,你就免受這致咒詛苦水的災。 20你若背着丈夫行了污穢的事,在你丈夫以外有人與你行淫, 21(祭司叫婦人發咒起誓),願耶和華叫你大腿消瘦,肚腹發脹,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詛,成了誓語; 22並且這致咒詛的水入你的腸中,要叫你的肚腹發脹,大腿消瘦。』婦人要回答說:『阿們,阿們。』

23「祭司要寫這咒詛的話,將所寫的字抹在苦水裏, 24又叫婦人喝這致咒詛的苦水;這水要進入她裏面變苦了。 25祭司要從婦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素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拿到壇前; 26又要從素祭中取出一把,作為這事的紀念,燒在壇上,然後叫婦人喝這水。 27叫她喝了以後,她若被玷污,得罪了丈夫,這致咒詛的水必進入她裏面變苦了,她的肚腹就要發脹,大腿就要消瘦,那婦人便要在他民中被人咒詛。 28若婦人沒有被玷污,卻是清潔的,就要免受這災,且要懷孕。

29「妻子背着丈夫行了污穢的事, 30或是人生了疑恨的心,疑恨他的妻,就有這疑恨的條例。那時他要叫婦人站在耶和華面前,祭司要在她身上照這條例而行。 31男人就為無罪,婦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