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12:13-27|第32集|基督超越政權教權

江瑞祥 傳道: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歡迎來到每日研經釋義。我們今天要進入到《馬可福音》12 章的 13 到 27 節的經文。那麼首先我們來恭讀相關的經文內容。

《馬可福音》12:13-17
後來,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到耶穌那裡,要就著祂的話陷害祂。他們來了,就對祂說:「夫子,我們知道祢是誠實的,甚麼人祢都不徇情面;因為祢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我們該納不該納?」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試探我?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他們就拿了來。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凱撒的。」耶穌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他們就很希奇祂。

在這裡面我們看到的兩個社群,一個是希律黨的,一個是法利賽人。

希律黨人他們是被希律的家族所建置的社群,希律家族基本上是以土買人,也就是阿拉伯的民族。不過在當時的羅馬統治之下他們卻統治了希伯來人,所以非常不受到希伯來人的喜歡。而希律家族為了政權的穩固,他們成立了希律人或者希律黨人這樣的社群,是來擁護他們的政權。除此之外,為了迎合羅馬政府的需要,他們更在希伯來當中嚴刑峻法,對羅馬政權來表示他們的效忠。這些希律黨人有他們的信仰立場,但是他們經常是利用宗教來達到政治目的的政治團體。

而法利賽人在以色列人的信仰裡面,在猶太教裡面是非常具有舉足輕重的宗教領袖,他們是反羅馬統治的,他們期待彌賽亞的國度能夠扭轉當時的政局,但是他們並不承認耶穌是彌賽亞,他們也希望能夠除去希律的統治。

這兩派的社群 — 希律黨人跟法利賽人,原本是不相合的。但是為了試探耶穌,他們短暫的狼狽為奸。

希伯來人是相當恪遵十誡的,特別他們不接觸有「像」的這樣銀幣,在當時指的就是凱薩像的這個羅馬銀幣,我們一般稱之為「得拿利」(δηνάριον/denarion)。兩黨的人士他們提出的是有關於要繳交附庸國的丁税來質問耶穌。因此要繳交丁稅,勢必是要用羅馬的銀幣來繳交的。那上面有「像」他們不願意拿。所以就衍生了要以他們自己的貨幣,也就是一般所稱的宗教貨幣「舍客勒」(שֶׁקֶל / shekels)
的方式來進行作兌換。因此稅吏來幫羅馬政府收稅,同時也來做銀錢的兌換,他們還會收取佣金。所以一般來講,稅吏在希伯來人裡面是不受歡迎的,就像我們所熟悉的門徒馬太。

得拿利這個銀幣的反面是莉薇亞,她奧古斯都的一個妻子,正面是提比略。而在這個銀幣的文字裡面特別也提到:神聖奧古斯都是神,提比略是神的兒子。所以耶穌就提到了:應當將屬奧古斯都形象樣式的兒子,歸給他們所知道的神聖奧古斯都。所以他們就要繳交丁稅。雖然法利賽人不喜歡,不過希律黨人是非常喜歡耶穌這樣的回答的。

而法利賽人當然知道,他們都是有神的形象樣式的,他們是屬神的兒女的。所以耶穌在這裡透過這個繳交丁稅的過程,也告訴了法利賽人:你們是屬神的兒女,就當要把你們自己交給神。就像把這個奧古斯都形象樣式的兒子提比略,歸給神聖的奧古斯都是一樣的。所以我們也當如此,因為我們是神所揀選的選民,有來自於神的形象樣式,而這個形象樣式就自證了我們是神的子民。感謝主,也感謝耶穌基督在這裡的教導,讓我們看到我們當歸給神。

接下來我們要看到《馬可福音》的 12 章 18 節到 27 節,是另外一個社群的人來質問耶穌基督相關的事情,那麼這是撒督該人。

《馬可福音》12:18-27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他們來問耶穌說:「夫子,摩西為我們寫著說:『人若死了,撇下妻子,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二個娶了她,也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三個也是這樣。那七個人都沒有留下孩子;末了,那婦人也死了。當復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耶穌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神的大能嗎?人從死裡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論到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荊棘篇上所載的嗎?神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你們是大錯了。」

耶穌面對另外一個社群的提問,在上一集的經文裡面,法利賽人跟希律黨人也問了耶穌,不過撒都該人他們所問的有點不一樣,他們要問的是「復活」,因為他們本來是不相信復活的。撒都該人他們是篤信摩西五經的,他們明問了利未婚的相關情事是在諷刺希羅底跟希律王安提帕司的婚姻。

我們要補充說明的是,利未婚的基本概念有「以物易物」這樣的情事,因為「娶」跟「許配」當中,男性來娶是主動,女性則是被許配的。所以娶跟許配有一個以物易物這樣的情事。透過利未婚,男生可以繼承了相關的這些財產;但是女卻被迫的許配,或者被迫嫁給她的叔、或者伯,用來換取她的安身立命。這是一個以物易物的婚姻。

耶穌也透過回答,要翻轉這個利未婚所帶來的以物易物的情事。所以耶穌就回答了撒督該人他們的明知故問。因為有關希律王安提帕司跟希羅底的婚姻,事實上也是經過所有的宗教領袖同意的。而正因為撒督該人的「復活」的提問,耶穌祂正可以破除在利未婚當中的以物易物,也就是剛剛我們提到:男娶的主動,女被許配這被動的情事。

因為當復活的時候,人不娶也不嫁,如天上的使者一樣。原因是因為既然可以復活,就沒有死亡;沒有死亡哪裡來的利未婚呢?而死時如何,復活的時候當然也就如何。所以你死的時候是有結婚的,復活的時候也是結婚的;你死的時候是單身的,復活的時候也是單身的。

耶穌在這裡提到了,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是因為天使永遠不死,不論天使在國度裡面是結了婚或者是單身,他們永遠不死,當然也就沒有利未婚這樣的情事。用天使做了比喻,讓撒督該人更容易的瞭解耶穌的回答。耶穌的回答也特別針對撒督該人所信的這個摩西五經:神是永在的神,人是永生的人,祂是活人的神。因為《出埃及記》的 3 章 6 節裡面就提到了,耶和華對摩西說:

《出埃及記》3:6
又說:「我是你父親的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所有的關係都是永遠存在的。所以我們可以看到,耶穌教導,透過摩西五經這個撒都該人他們自己只篤信的經文裡面,回應了他們的提問。因為若沒死亡,也就是透過復活,那麼何來利未婚呢?他們問了不該問的問題,如果他們真的熟悉摩西五經的話。

耶穌也透過這樣的回答也教導了我們:如果婦人的丈夫死了,她雖然脫離丈夫的律法,她可以歸於別人。這裡面很重要就是,我們清潔沒有玷污虔誠,讓我們能夠看顧這些離開丈夫的婦人,她們也許因為丈夫的死亡她們成為寡婦,那耶穌在這裡面是要我們來看顧患難中的孤兒寡婦。因為在《提摩太前書》就也告訴我們:

《提摩太前書》5:16
好使教會能救濟那真無倚靠的寡婦。

我們不需在這當中看待所有的利未婚,希望透過這個婚姻來彌補對孤兒寡婦的照顧。反而是我們真當是在復活的情境裡面、當我們在復活的盼望當中,我們真切的照顧那因丈夫而死的、因爸爸而死的孤兒寡婦,成為那照顧那最弱小的弟兄姊妹。

也求神能夠保守看顧我們,透過今天的經文,讓我們能夠在復活當中有永存的盼望,我們不再透過利未婚來彌補對孤兒寡母的照顧,而是透過我們自己,因著神的恩典,我們願意為那孤兒寡婦的照顧擺上我們自己。

求神帶領我們,也願神祝福各位。

經文:馬可福音 12:13-27

13後來,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到耶穌那裏,要就着他的話陷害他。 14他們來了,就對他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 15我們該納不該納?」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試探我?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 16他們就拿了來。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凱撒的。」 17耶穌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他們就很希奇他。

18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他們來問耶穌說: 19「夫子,摩西為我們寫着說:『人若死了,撇下妻子,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20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留下孩子。 21第二個娶了她,也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三個也是這樣。 22那七個人都沒有留下孩子;末了,那婦人也死了。 23當復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 24耶穌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神的大能嗎? 25人從死裏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26論到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荊棘篇上所載的嗎?神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27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你們是大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