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神的命令(約翰一書4章19節~5章3節)

「命令的總歸就是愛」,其實當我們向神表達我們的愛之前,神早已先愛我們;因為愛的能力從神而來,人若離了神就失去了愛人的能力。在此約翰用「愛」來對比「恨」,表示真正愛神的人,會願意按真理而行,向人發出慈悲憐憫,而不會恨弟兄。這裏所說的弟兄應該指基督徒,是與受信者一同承受神恩典的人。但為什麼在教會裏會有「愛神卻恨弟兄」的情況呢?

當時教會裏有許多假教師,他們生命中其實沒有愛,也無法在生活中展現愛的行動,他們也將人的「靈性」與「肉體」分開,因此成了放縱肉體或厭惡肉體的說謊者,是行在黑暗裏的,與神的本性不符,所以等同於不行真理。但愛神容易嗎?其實如果只是隨口說說應該不難,因為不用付什麼代價,也不會有什麼損失,別人在短時間內也不容易察覺自己是不是出於真心?有時會友們也誤將「服事量的多寡」與「愛神多少」劃上等號,並沒有考慮服事的動機是愛神還是要彰顯自己?在不對的動機下,服事多反倒容易傷害別人,也傷了自己。特別當彼此意見不合或產生誤會時,嚴重時就會變成彼此相恨。

所以有些弟兄姐妹說,我去教會只要敬拜神就好,不要和任何人來往,這樣就不會和人產生問題,自己也可以專心愛神。但這就好似「期待自己因為住在無菌室而能身體健康」一般不切實際,這樣的「愛神」也是經不起考驗的。因此人若不能愛弟兄,也就沒有能力愛神,因為他心中沒有神的愛。愛神與愛人必須同時存在的,因為這是我們從神領受的命令。

但是如果真的與弟兄姐妹發生了問題,當如何解決呢?按照神的命令就是要饒恕,當我們遵守了這個命令,就是愛神的表達,也是實行了神的命令。但是以人自我中心的本性而言,說時容易做時難。在面對重症患者的靈性關顧時,「饒恕與被饒恕」的問題,也常是患者是否能平安離世的關鍵;如果患者經過幫助,能夠饒恕傷害過他的人,或者能夠被別人完全饒恕,將會帶來心靈上極大的安慰。

當如何饒恕呢?「回家學饒恕」一書的作者提供了饒恕的十二步驟:

  1. 我們承認自己無能為力,生活已經失控了。
  2. 開始相信,有一個大於我們的力量,能夠讓我們恢復正常。
  3. 作個決定,將意志和生命交給愛我們的神,因為我們認識祂。
  4. 對自己的德性作一次徹底、無懼的清查。
  5. 對神、對自己、對別人承認一切過錯的實際狀況。
  6. 完全準備好讓神挪去這些性格上的缺陷。
  7. 謙卑地請求神挪去我們的缺點。
  8. 把我們傷害過的人都列出來,開始願意去補償每一個人。
  9. 只要情況許可,就直接補償對方,除非這麼做會傷害到他們本人或其他人。
  10. 繼續條列個人清單,一旦發現自己的錯誤,就坦然承認。
  11. 藉由禱告和默想來增進我們與神的聯結;禱告是為了明白神對我們的旨意,並從神得著力量來完成祂的旨意。
  12. 當我們因著完成這些步驟有了屬靈的覺醒時,我們試著把這個信息與別人分享,並且把這些原則廣泛地應用在我們所遭遇的事上。

上述的原則幫助我們向神支取能力,按著祂的旨意活出愛,從不饒恕的捆綁中得釋放。我們就真能實行神要我們彼此相愛的命令,因為唯有被神的愛充滿,才能活出神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