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來與耶穌同夥(馬可福音十四66~72)

馬可引述了耶穌在猶太公議會聆訊的背景(十四53)之後,隨即在十四章54節引述彼得不認耶穌的背景,為顯示這兩件事是同時發生的。

耶穌被盤問的時候,彼得在外面的院子等候。耶穌接受審問,是祂跟敵對的當局最後一次,也是最重要的一次交手。耶穌公開承認自己的身份(十四61~62),結果是耶穌被定罪,被嘲弄,被鞭打。

接著,焦點轉到彼得的身上,他在火堆旁邊取暖。那邊耶穌在大祭司面前勇敢的承認,這邊彼得在大祭司的一個使女面前否認自己曾認識過耶穌。

從使女的口中,我們可以得知,她其實是把拿撒勒耶穌視為大祭司的囚犯,更誤以為祂是褻瀆上帝的假先知。再者,拿撒勒是個名不見經傳的小鎮,屬巴勒斯坦北方外邦人居多的加利利,所以,「拿撒勒」本身就帶有輕蔑的意涵。

一個跟從耶穌,並因著神的指示,說出耶穌就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的彼得,應該比使女清楚耶穌是誰,但彼得卻因為使女的質疑而否認了耶穌,彼得的否認是因為怕被耶穌連累,而招致生命上的危險?還是因為耶穌是拿撒勒人,覺得自己跟拿撒勒人有關係很丟臉,所以不想承認呢?

今天我們跟彼得一樣嗎?那麼我們否認與耶穌的關係,是因為覺得丟臉嗎?想一想,當我們軟弱的時候,其實耶穌也可以用我們對祂的方式,否認與我們的關係,對嗎?幸好!耶穌在馬太福音10:32~33說,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也就是說,除非我們不認祂,否則祂絕不會否認我們與祂的關係的。想想,神不以為我們為恥,但是我們有讓神的名得著榮耀嗎?今天,我們是不是讓人認出,我們就是那素來與耶穌同夥的呢?

曾經聽過,有人想在他的墓誌銘刻上,「那素來與耶穌同夥的」,這句話,其實就是總結他在世一生的價值,請問,我們如果要為自己的一生做一個總結,那麼我們會怎麼寫呢?而我們一生的總結與我們的信仰的關係,又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