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顯神的公義(一)(瑪四1~3)

彰顯神的公義(一)(瑪四1~3)

第四章1~3節是接續上文講及義人與惡人之間的分別(三17~18),更詳細展現一幅惡人與義人不同結局的圖畫,藉此顯明神的公義;4~6節則是一段最後的勸勉結語,先知以摩西和以利亞這兩位在以色列歷史中重要的人物,他們代表著律法與先知預言的權威,藉著他們的出現,成為神公義彰顯的見證。

一.惡人被滅顯明神的公義(四1)

『那日臨近』在《新譯本》的繙譯是「看哪!那日來到」,這「看哪」不單只有「將來」的意思(參三1),也有「迫切」、「肯定」的意思,表示「那日來到」是「任何時間都可能會出現的」。「那日」就是「耶和華的日子」,是神顯現的日子(三2),也是祂所定的日子(三17),並且是「大而可畏的日子」(四5)。

以色列人對神公義的質問(二17,三14~15),神給予他們的回答都包括「主的日子」(三2,三17)和「火的煉淨」(三2~3,四1)。「主的日子」是審判的日子,是顯明神公義的日子,這日子臨到的時候,就像一個「燒著的火爐」燃點著熊熊烈火,這火代表神的忿怒(詩八十九46;賽三十27;耶四4,二十一12),因為「狂傲的和行惡的」惹動神的怒氣,他們的惡行必被指証揭露出來,因此這火成了作惡之人的毀滅之火,他們好像「乾草」(「碎」的意思)一樣,一點著火便迅速燃燒淨盡(出十五7;賽五24;珥一19),再無人可以誇口「得脫離災難」(三15)。「根本枝條一無存留」是被火燒盡之後的結果,表示作惡的人生前所擁有的一切,甚麼都沒有留下,他們「必無子無孫,.....也無一人存留」。(伯十八19;另參摩二9)。

神在耶和華的日子必要懲罰所有的惡人,主的日子隨時臨到確實令人懼怕,但惡人必遭毀滅之火燒盡同樣令人震驚,因神的公義要在惡人遭報應的時候大大顯明!

二.義人勝利顯明神的公義(四2~3)

對敬畏神的人來說,耶和華的日子臨到,是叫他們得拯救、得力量、得勝利和歡欣雀躍的時候。太陽可能就是為作惡之人帶來毀滅之火的源頭,但對敬畏神的義人,太陽卻是公義的象徵(詩三十七6),為義人帶來拯救與生命(賽五十一5~8)。

「公義的日頭」的意思是形容公義好像太陽的光線照遍全地一樣,在各處都可以彰顯神的公義。太陽光是生物維持生命的必須元素之一,同時也有醫療的功效(賽五十八8),「醫治之能」表示神公義彰顯的能力,使人得著「拯救」(「醫治」的意思,參耶十七4)和「豐盛的平安」(參耶三十三6),這「醫治」也是在神與人訂立「新約」時,蒙神賞賜的福氣(參耶利米書第三十一至三十三章)。

「醫治」不單是「疾病」的相反詞,也是「災難」(箴六15)和「禍患」(箴十三17)的相反詞,這代表當人得醫治時,就能夠從災難與禍患中「出來」,所以他們能夠歡喜快樂像肥牛犢從欄圈中得釋放,不斷跳躍歡欣,享受在公義裏自由歡欣和豐盛的生命。

敬畏神的義人不單只得著拯救之樂,也得著勝過惡人之樂。他們「必踐踏惡人」,惡人像「灰塵」在他們腳掌之下,表示以往受惡人逼迫的信徒,在耶和華的日子必得著「大翻身」和「大平反」,義人成了勝利者,惡人成了他們腳下的戰敗者(書十24),惡人被燒毀後變成的「灰燼」(「灰塵」的意思,參瑪四1;結二十八18),也成為義人腳上的塵土。雖然惡人曾經風光,但最終敬畏神的義人才是真正的勝利者,並且擁有真正自由、歡欣和豐盛的生命,他們的勝利顯明了神的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