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一個敬畏事奉主的人(瑪三13~18)

作一個敬畏事奉主的人(瑪三13~18)

這段經文與二17~三5的經文有相似的地方,以色列人對神的質問,都是針對神的屬性,例如:神的公義,因為他們都是從膚淺的外表來看事情,以為作惡的人發達便是神的不公平,是神的無能,這些都是從人的驕傲、短視和無知的角度去看,是對神錯誤的認識。當人對神有正確的認識時,神也認識那些敬畏祂的人,並且要與他們建立深厚親密的關係。

一.神斥責傲慢和短視的人(三13~15)

以色列人用說話『頂撞』神,他們到底說了些甚麼話呢?相信其中包括煩瑣的話(二17),而從「頂撞」一詞顯示,他們是說了一些「強硬的、無禮的、傲慢的」(「頂撞」的意思)說話,甚至是一些「強烈反對神」的說話(結三十五13),就像是把神當作敵人似的;再者,這詞是一個持久現在完成式的時態,表示在過去開始而持續到現在的動作,可見以色列人對神的「頂撞」是沒有停止過的。

神斥責以色列人對神的「頂撞」,但換回來的又是以色列人的質問:「我們用甚麼話頂撞了你呢?」他們這種毫無醒覺的態度,從第一次對神的質問開始(一2),已經表露無遺,這一種不單只是「屬靈的失憶症」,更加是「選擇性屬靈失憶症」!從多次的對話中顯示,以色列人所患的「失憶症」實在是十分嚴重!

對失憶的人來說,最好的治療方法就是重覆敘述他們曾經說過的話,喚醒他們的記憶,因此,神就像一個見証人(參三5),見証他們所說過的話,把他們「頂撞」神的說話記錄,重新呈現眾人的面前。

以色列人頂撞神的說話,列証如下:

1.事奉神是徒然的(三14上)

2.遵守誡命沒有益處(三14下)

3.吹捧狂傲作惡者為有福(三15上)

4.試探神後仍可逃脫(三15下)

二.神憐恤敬畏事奉主的人(三16~18)

在以色列中惡人橫行的時代,神仍保守一班敬畏耶和華的人,就像昔日神『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王上十九18)。雖然這些敬畏神的人是「少數民族」,人數不多,但從「彼此談論」可見,他們能互相鼓勵,彼此支持,而他們的說話不是「頂撞」神的說話,反而是吸引神「側耳而聽」、「留意細聽」(《新譯本》)的說話,這表示神知道和關注每一個敬畏祂的人;神亦把他們的名字記錄在「紀念冊」中,「紀念冊」是《瑪拉基書》中獨有的名詞,這「紀念冊」不像波斯王朝的史記年鑑般記載詳盡(斯六1),它只是記下那些「敬畏耶和華和思念祂名的人」的名字,因為敬畏神的人,神一個也不會忘記。

一個敬畏神的人,也是一個「專注於神」、「尊重神的名」(「思念祂名」的意思)的人。以色列人最缺少的就是對神的敬畏(一6,二5,三5),神只能在少數的人中找到敬畏祂的人(三16),因著他們對神的敬畏,他們過著正直和聖潔的生活(利十九14;申十七19),敬畏成為一個人愛神、信靠神、順服神和過聖潔生活的動機與原動力,同時,敬畏也是每一個事奉神的人應有的態度。

耶和華神再一次宣告,在祂「所定的日子」,也是祂「施行作為的日子」(《新譯本》),祂必忽然臨到,並且是「親身顯現」(「施行作為」的意思),靠近那敬畏祂的人,宣告神與他們之間「歸屬」的關係,就是『他們必屬我(神),特持歸我』,「屬我」和「歸我」表示神悅納他們並與他們建立親密的關係,他們也要成為神「特別的產業」(《新譯本》);這種「歸屬」的關係也就是昔日神與以色列人祖先所訂立約的關係(出十九5;申七6,十四2,二十六18)。除了立約的關係外,神再一次用父親與兒子的關係,表達祂對人的憐恤,特別是對那些「服事」祂的兒子,這正是對「事奉神是徒然」(三14)的一個最好回答;蒙橉恤的人也是蒙神拯救和寬恕的人,在耶和華的日子來臨時,得蒙保守。因此,我們事奉神是基於我們是屬於神的兒女,這是我們的光榮和本分;縱然我們的事奉或有不足之處,但神仍會憐恤和體諒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