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壹書》17 —什麼是愛所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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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冠智牧師:

弟兄姊妹平安!

我們今天繼續講《約翰壹書》。神命令我們要彼此的相愛,我們聽到了,我們也知道了。然而我們很重要的,是要把它行出來。《雅各書》1:22也提醒我們這樣說:

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

愛要求要有行動

今天的主題是──愛的要求,愛要求什麼呢?愛要求要有行動,要把它活出來,要實際的應用在我們的生命當中。

今天的經文在《約翰壹書》的3:16~18: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  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上帝差獨生子為我們捨了

神是愛,上帝把祂的愛活化出來,祂差派祂的獨生子來到世上,為我們道成肉身,為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神的愛不是一個空洞的一個理念、一個概念而已,神是把祂的愛活出來,同樣的,我們在主裡面要彼此的相愛也是一樣,這不是一個空洞的理念,而是要有行動的,而是要把它活出來的。

看到需要就要幫助

當我們看到在主裡的弟兄姐妹有缺乏,我們就要來幫助他們。耶穌在《路加福音》的10:25~37,把愛心活出來的概念,用一個比喻來講出來:

有一個律法師來試探耶穌,他來到耶穌的面前說:「我們要做什麼才能夠承受永生呢?」耶穌回答說:「律法上是怎麼寫的呢?」這律法師就說:「要盡心、盡性、盡意來愛主你的神,那同樣的,也要愛鄰舍如愛自己一樣。」那這似乎是一百分的答案。後來耶穌就說:「你就這樣去做,就能夠得到永生。」律法師後來要顯為自己有理,就說:「那誰是我的鄰舍呢?我想要來愛他,可是我不曉得是誰啊?」耶穌就接下來講了一個比喻,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走路到耶利哥,在路上就遇到強盜,被打個半死,他在路上就奄奄一息,就躺在那裡。有一個祭司,從路上就經過了,看到他,可是他卻沒有做任何的事,就從旁邊繞道過去了。第二個人就是利未人,利未人也是在聖殿裡面服事的,他看到這個被打傷的人,他看到他的需要,卻也沒有做任何事,他就走掉了。這第三個,就是撒馬利亞人,撒馬利亞人是被看為不潔的,可是他卻動了慈心,他就看到這個人有需要,就幫他包紮好、幫他洗好,把他帶到旅館,讓他在裡面休息,也付給旅館兩個錢幣,讓旅館能夠照顧他,之後若還會有任何更多的費用,這個撒馬利亞人還會再回來付清。這三個人,一個是祭司,一個是利未人,一個撒馬利亞人,這三個人,哪一個是這個被打傷的人的鄰舍?」這個很明顯,是這個好撒馬利亞人。

什麼是愛的要求?

這裡耶穌帶出一個概念就是──什麼是彼此相愛呢?什麼是愛的要求呢?愛的要求是要有行動的,愛不只是一個空洞的理念,而是有行動的付出。

什麼人是你的鄰舍?

那什麼樣的人是你的鄰舍?就是──你看到這個人的需要,而且你也有能力來滿足這個需要。要是你看到這個需要,可是你沒有能力來滿足這個需要的話,那你可能沒有辦法做得了事。不過,你看到這個人的需要,而且你也有能力來滿足需要的話,他就是你的鄰舍了,而你要愛這個人好像愛你自己一樣,那這個就是彼此的相愛。

有行動的愛

愛的要求是要求有行動的,不只是口頭上講愛他、愛他,而是有行動的。上帝對我們也是一樣,上帝看我們有需要,因為我們都死在罪惡過犯當中,所以神就看到我們的需要,並且滿足我們的需要,耶穌來到世上,為我們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預備了救恩。

神愛我們,同樣的,神也要求我們要彼此相愛,而這個愛是要有行動的,當我們看到人的需要,並且我們有能力來滿足這樣的需要,我們就要來愛他。

願主賜福大家!

經文:約翰壹書3:16~18

16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17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 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
18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