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父為念(路加福音二41~52)

當耶穌十二歲的時候,他與父母一同到耶路撒冷守逾越節,當守滿節期回去之後,約在走了一天路程之久,父母才發現耶穌沒有隨行,因為他們在親族和熟人中找不到耶穌。

雖然經文沒有告訴我們,為什麼耶穌失縱了一天之久都沒有人察覺,可能是因為耶穌的父母,一直以為耶穌是混雜在人群之中。當他們找到耶穌的時候,耶穌正坐在教師的中間,聆聽、發問、與回應。

雖然當時的耶穌非常的年少,但是對神的事卻有驚人的認識,以致聽見他說話的人,都希奇他的見識。

當母親表達了他們對耶穌的擔憂之後,耶穌告訴他們,自己一生事奉的目標,就是「以我父的事為念」。從耶穌所說的話,我們可以看出他已經認知自己在上帝計劃中的角色。

路加在這段落中,不單只是強調孩童的智慧,他也指出耶穌對父上帝的順服。藉著耶穌對父母的解釋,說明耶穌堅決要完成父上帝的使命。

我們都是屬神的兒女,我們都當「以父的事為念」,然而,我們知道自己在神計劃中的角色嗎?又或者,神在我們已經有的角色上,期待我們如何完成祂的託付呢?例如,同事、父母親、孩子、丈夫、妻子…等。

耶穌終其一生,完成神的使命!求神幫助我們,不單是要尋求神的心意,更要緊的是完成神交託給我們的使命,相信當我們學習耶穌的樣式,常常「以父的事為念」時,我們就能不斷的走在神所喜悅的道路上,我們也能同時經歷神同在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