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拜神(路加福音二22~33)

利未記的律法規定:在生下一個兒子之後,婦女要不潔淨七天,另外再加上三十三天要遠離一切神聖的事(若是生女兒,則時間要加倍.利十二1~5)。然後她必須奉獻一隻羊羔,和一隻雛鴿或班鳩;如果她太窮,獻不起一隻羊羔,可以按她的財力用第二隻雛鴿或班鳩來代替(利十二6~13)。

所以按馬利亞所獻的是貧窮人的祭物。馬利亞既然在禮儀上是不潔的,那麼,約瑟會沾染污穢也幾乎是可以確定的,所以他們倆個人都需要潔淨。

雖然處在現今的我們,在敬拜神時不用像舊約那樣獻祭。但是,當我們想到親近神時,在不潔和獻祭的問題上,不應該忽略某些根本。如果要恰當的親近神,那麼我們必須預備心靈和身體去接近祂。(約四24)。

耶穌藉著祂的死為我們所預備的,其中一項就是永恆的潔淨,容許我們能夠無所畏懼地的來到神的寶座面前(來十19~25) 然而,即使我們不必再獻動物為祭,也不可失去這些經文所顯示的,在親近神的時候,我們 應該有的謹慎態度。

舉例來說,手機是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但同時也是造成我們不能專心在某件事情上的因素,我們可能在敬拜神的時候,用手機看聖經,但若是此時有訊息跳出來的時候,我們會怎麼做呢?如果,我們很容易因為某些事情分心,那麼我們是不是應該好好的放下,讓我們自己可以好好的敬拜神呢?

分別為聖不能只在教會的時候,而是在生活中都要按著真理的要求生活,也就是說在生活中與在教會裡,對神的態度都應該是一致的,耶穌讓我們成聖,以致於我們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神面前,這並不是說,我們在敬拜神時,可以隨便!求神幫助我們,認真看待對神的敬拜,好讓我們在敬拜神的事上,無論在生活中,或是教會裡,都能榮神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