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見證(使徒行傳二十六:4-12)

使徒行傳二十六:4-12

26:4 我從起初在本國的民中,並在耶路撒冷,自幼為人如何,猶太人都知道。
26:5 他們若肯作見證就曉得,我從起初是按著我們教中最嚴緊的教門作了法利賽人。
26:6 現在我站在這裡受審,是因為指望 神向我們祖宗所應許的;
26:7 這應許,我們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地事奉 神,都指望得著。王啊,我被猶太人控告,就是因這指望。
26:8  神叫死人復活,你們為甚麼看作不可信的呢?
26:9 從前我自己以為應當多方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
26:10 我在耶路撒冷也曾這樣行了。既從祭司長得了權柄,我就把許多聖徒囚在監裡。他們被殺,我也出名定案。
26:11 在各會堂,我屢次用刑強逼他們說褻瀆的話,又分外惱恨他們,甚至追逼他們,直到外邦的城邑。」
26:12 「那時,我領了祭司長的權柄和命令,往大馬士革去。

人在面對錯誤的本能反應就是隱藏,從先祖亞當和夏娃不聽從神的命令,吃下了神說不可吃的果子以後,羞恥感就開始如影隨形的跟著人類,從兩夫妻的編葉為裙,到藏在樹中不敢見神,都說明了人類極盡所能想要用隱藏的方式,來掩蓋罪惡的事實。

從現實生活中,我們也很容易發現,許多人最初的謊言,並非懷有惡意或是要陷害別人,反而只是單純地想隱藏自己不為人知的錯事。因為,感到羞恥,害怕人家知道之後會負面評價或否定自己,尤其,被社會規範認為良好的人,無論是經濟社會地位較高的人,或是品行學業表現較優異的學生,都有一種莫名的社會或自我期待,不能表現或出現任何一絲與社會對自我形象期待不符的事實,當事情發生的時候,他們往往會比常人更加恐懼,也隱藏的更深刻。

然而,從許多信主的見證中,我們可以發現,這樣隱藏式的恐懼不但不存在,反而還成為他們侃侃而談的見證內容,正如今天保羅所分享的這段過往,若換做現代化的名詞,信耶穌前的保羅,可以說是ISIS的極端支持者,他不避談這段過往,是因為他信主後得著改變的生命,使他不再被罪惡的羞恥感所綑綁,反而願意把這樣的過去,成為他現在生命的對照,以說明耶穌基督在他生命中的改變和工作,成為一篇美好的見證。

每一個基督徒都承認,相信了耶穌以後,我們的生命得著改變和盼望,即便曾經犯過的錯誤,也因著耶穌基督的寶血得以赦免,這樣的喜樂也提醒我們,不當再看過去的錯誤為羞恥,因為主已經赦免我們了,我們當作的是把這得救的喜樂和盼望與我們身邊的人分享。

因此,求神幫助我們,從今天開始能有兩點立志:
1.隨時準備好自己的生命見證能和人分享
2.開始和身邊的人分享自己的生命見證
使我們身邊的人,能從錯謬的罪惡和羞恥感中被神拯救,得著新生的盼望和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