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3:15-22|律法引人走向基督

吳榮滁: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我們繼續用《加拉太書》的第 3 章,我們今天要從 15 到 22 節繼續來思考這個福音的真義,那首先讓我們來看 15 到 18 節。

《加拉太書》3:15-18
15 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 16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17 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 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這裡呢,作者引用了亞伯拉罕的恩典是因著神的應許所立的約而來的,換句話說,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用人間的角度來看呢,任何約定不是立了之後就失效的喔,連人的約定都是如此,那麼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當然不會更改啊!

那這個約裡面講什麼呢?約裡面是講到神要賜福亞伯拉罕的子孫,那更重要的了,作者在這裡指出子孫是單數的,賜福亞伯拉罕的子孫,是指賜福一個子孫而不是眾子孫。那一個子孫是誰呢?當然是指的基督了,換句話說,亞伯拉罕領受這個盟約,經歷了應許,這個盟約會成真,必須透過基督去成全。既然這樣是一個應許,而不是律法,那為什麼我們現在加拉太教會的弟兄姊妹還要去追溯那一個出埃及的時候所談到的律法呢?既然神是透過應許,賜福亞伯拉罕,那麼律法有價值嗎?請看 19 到 20 節。

《加拉太書》3:19-20
19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20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

這裡講到律法有價值,價值在哪裡呢?律法是為過犯添上的,換句話說,律法是使人知道自己犯錯了,當然這裡有兩個層面了,人沒有律法,就不知道自己不完全;有了律法,就顯明了自己有問題,所以律法不是沒有價值的,只不過它的價值是顯明了人的不完全。那顯明人的不完全,不能夠使人完全,那使人完全的是什麼呢?既然我們不完全,那就要等候一個完全的拯救的方法啦!那就是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等候那一位基督的來臨。

在舊約時代,多少舊約的百姓都在等候這一位子孫基督的來臨,他們沒有等到啊!但是加拉太教會的弟兄姊妹等到了嘛!為什麼這麼輕易就離開了福音呢?然後 21 到 22 節就為剛剛這一段做了一個總結啦!讓我們來看一看 21 到 22 節。

《加拉太書》3:21-22
21 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這裡說到,難道律法和應許相反嗎?無關嗎?當然不是了,雖然律法不能使人完全,但是我們相信亞伯拉罕因著應許,蒙受的恩典,是會讓人完全的,那這個完全是透過那一位兒子而延伸出來的,因此聖經有律法,讓我們知道我們屬於犯罪的一群,也就是經文剛剛講的,我們被圈在罪裡面了,我們是一群有罪的人嘛,因此就更印證亞伯拉罕的應許。那個透過信心而來的應許,使他的子孫,第一、基督,之後,更有其他的子孫,那就是透過基督而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的這個應許能夠成立,那就完全必須透過基督了。

好了,那麼這段經文呢,給我們看見,其實律法不是沒有價值,律法的價值就是使我們知道我們不夠完全。那不夠完全,律法又不能拯救我們,顯然亞伯拉罕應許必須要有別的途徑才能成就嘛!那這個應許就是透過祂的兒子基督而來的,因著那一位特別的兒子,其他兒子就有福分進入這個應許之中。

用一個小小的比喻,也許我們就更能夠體會這段經文了。一個人生病,我們不完全,就好像一個人生病嘛!那麼律法是什麼呢?律法應該就比較像那個溫度計,溫度計測出我們發燒了,知道我們不完全了,但是溫度計不會醫好我們的呀!那一個不完全的人,就好像那個生病的人,要得醫治,用什麼辦法呢?那就是特效藥啊!溫度計只顯出我們有病了,但是能拯救這個病人的,那是救恩的特效藥,那是耶穌基督,但是溫度計本身有價值啊!這個價值雖然不能帶來救恩,卻告訴我們,我們需要救恩。

求主恩待,讓我們從律法之中,知道我們的不完全,也從基督裡面得著使我們完全的救恩。

願神祝福你,平安!

 

經文:加拉太書 3:15-22

 

15弟兄們,我且照着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 16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着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着一個人,就是基督。 17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 18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着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19這樣說來,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20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

21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22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