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榮滁: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今天我們繼續用《加拉太書》第 3 章第 1 到第 14 節,一起來靈修。
經過前面好幾集,我們看見作者保羅對加拉太教會怎麼領受了福音,這麼快就離開了福音,這一點,非常的驚訝。到了第 3 章就更清楚了,第 1 節到第 6 節,各位自己閱讀就行了,那邊講到什麼呢,加拉太人喔,現在聽了福音,但是呢,還在那裡被律法所捆綁,意思就是說,因著福音信了耶穌了,但是呢,又跑回律法的老路上了。1 到 6 節點出,原來他們的問題就在於此。
接下來從第 7 到第 14 節,作者非常清楚的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一個主題接著一個主題的陳述「福音的真義」,先讓我們來看第 7 到第 9 節。
《加拉太書》3:7-9
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8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9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第 7 到第 9 節呢,是根據於第 6 節所引用的舊約聖經,那段經文說:「亞伯拉罕信有神,這就稱為他的義」,那這段經文出現在《創世記》了,那也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其中一個重要記錄。那根據這一句話,第 7 到第 9 節,就再次強調,神給亞伯拉罕應許,不過,這個應許不是因為行為或者律法,而是因為亞伯拉罕的信心,所以應許是從信心而來。
接下去再看第 10 到第 12 節。
《加拉太書》3:10-12
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那麼相對於信心,律法又怎麼樣呢?這裡說喔,又引用舊約經文,給我們看見,原來行律法不會完全的,所以行律法既然不完全,這個人因著行律法,靠著行律法,最後的結果就是被咒詛,因為不論你怎麼行,律法都不會完全嘛!不完全的人,就被咒詛。所以用這個角度來看的話呢,作者引用另外一段經文「義人必因信得生」,這是《哈巴谷書》的話啦!那既然「義人因信得生」,而不是受咒詛,所以信心就是義人能夠不受咒詛的一個重要原因了。
現在有兩個重要小主題是吧!第一個呢,應許從信心來的;第二個呢,義人能夠成為義人,不受咒詛,也是因為信心而來的。那接下去,那我們就應該很容易看出「行律法」和「靠信心」兩種方式,所帶來的完全不同的後果啦!
接下來 13 到第 14 節,又把一個新的小主題引出來了,請大家繼續看 13 到 14 節。
《加拉太書》3:13-14
13 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14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這兩節經文啊,有一個新的主題,那就是「基督受咒詛」。怎麼證明「基督受咒詛」呢?因為掛在木頭上的,就是受咒詛的,基督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嘛,所以掛在木頭上,所以基督受咒詛。不要忘記喔,行律法的受咒詛,現在基督受了咒詛,意思就是因著祂受的咒詛,我們就不會承擔因為行不出律法,而受的咒詛啦!祂承擔了我們的咒詛,所以亞伯拉罕能夠這樣子的蒙福,他的子孫會蒙福,是透過基督所成全的。這一些的不同小主題,就帶來一個完全的論證:沒有靠著基督,那就不可能得到亞伯拉罕的應許了。
那這段經文,透過不同的舊約聖經,來建立了一個重要的神學推論,來幫助這一群加拉太教會的弟兄姊妹:「你們怎麼會認識了基督,得了福音的恩典之後,反而跑去靠律法得救?聽信這一套不正確的道理呢?」
我想我們今天的靈修,帶給我們不只是認識了福音的真義,更是提醒我們,一個人領受了福音的恩典之後,真的要好好的珍惜,讓我們清楚福音的恩典的難能可貴,於是所有其他與福音不同的道理,都沒有辦法取代福音,因此我們就能夠跟隨唯一的福音,跟隨唯一的耶穌基督,使我們的信仰有根有基。
願神藉著這一段加拉太人的失敗,提醒我們,今天要走在福音正確的路上,那就是靠著耶穌,因著信心,得著亞伯拉罕的應許,成為神的兒女。
願神祝福你,平安。
經文:加拉太書 3:1-14
1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 2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3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 4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 5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6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7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8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9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着:「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11沒有一個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12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 13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着:「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14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着所應許的聖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