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35:9-36:13|第50集|困境中保留生路

吳榮滁 牧師: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今天的《民數記》靈修來到最後一集。我們將閱讀從第35章第9節到第34節的經文,接著再一起思考第36章,也就是全書的最後一章。

首先,讓我們一起閱讀《民數記》35章9到15節的經文。

《民數記》35:9-15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過約旦河,進了迦南地,就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作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這些城可以作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你們所分出來的城,要作六座逃城。在約旦河東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人,並寄居的,作為逃城,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

聽完這段經文後,我相信大家會想到上一集提到的四十八座城邑,其中有六座被指定為逃城。什麼是「逃城」呢?這段經文和接下來的內容都說明得很清楚。所謂「逃城」,就是提供人逃避的地方。逃避什麼呢?為什麼需要逃避?因為人生中,有時會因為不小心犯錯或誤殺他人,如果被判定為誤殺者,為了避免仇家報復,他們可以逃到逃城裡尋求庇護,保護自己免受報復之害。

那麼,什麼是「誤殺」呢?接下來的經文從16節到21節,首先定義了「故意殺人」,也就是「謀殺」,這種行為必須受到死刑的懲罰。接著,22節到26節則說明了什麼是「誤殺」,並列舉了多種不同的情況,讓大家一看就能明白。重點在於,「蓄意謀殺」和「誤殺」的處理結果是完全不同的。

對於誤殺他人的人,被害者家屬當然會感到非常悲痛,並且在當時的文化中常會尋求報仇。雖然如此,因為誤殺並非蓄意,這些人可以逃到逃城中尋求保護。在逃城裡,他們得以免於報復,這反映了對生命的重視。從29節開始,經文特別強調這種區分的重要性,並規定這將成為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

聽完這段經文後,我們不禁會思考,為什麼要如此嚴謹地定義各種情況,並且如此詳細地設立逃城?這背後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真理原則,就如同第34節所說的。讓我們一起來閱讀這節經文。

《民數記》35:34
「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為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

主耶和華非常重視流血殺人的罪行,因為祂要與以色列人同在,而祂是聖潔的主。與聖潔的主同在的百姓,也必須保持聖潔。殺人流血會使土地受玷污,因此主耶和華特別珍惜生命的價值。因為血的玷污,聖潔的主無法與這片土地及百姓同在。為了能與主同在,百姓必須潔淨自己。正因如此,經文中設立了逃城制度,來維護這份聖潔與生命的尊重。

接著進入第36章的經文,大家可以自行閱讀,相信都能理解其中的含義。這章的重點在於規範土地的繼承問題。若一個家族只有女兒作為後代,這些女兒在分得土地後,必須嫁給同一支派的人,這樣土地才能保留在原本的支派內,避免土地流失到其他支派。

這段關於土地繼承的教導,作為《民數記》最後一章,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從《民數記》一開始,就提到百姓離開埃及後,主耶和華將賜予他們土地。這不僅是重要的神學主題,也是他們現實生活中的必需。上帝賜予這群百姓豐盛的祝福——這片土地,因此我們應該尊重上帝的恩賜,確保土地得以正確且完整地傳承下去。

《民數記》的最後一章記載了這個重要的原則,對今天教會中的弟兄姊妹來說,這同樣是一個重要的提醒:我們必須珍惜主所賜的恩賜,絕不可輕忽。這些恩賜可能是寶貴的救恩、事奉的恩賜,或是上帝在人生中安排的各種經歷,都是出於賜恩的主。我們應當珍視這些恩賜,妥善傳承、充分發揮並善加使用。

願神引導我們從《民數記》中看見主耶和華當年如何帶領那群進入迦南的人。他們既有成功,也有失敗;經歷了人生的高峰與低谷;領袖和百姓都面臨挑戰。書中真實記錄了他們如何克服困難,有時也描述了他們的挫敗。這些重要的歷史事件被《民數記》詳盡記載,為千千萬萬代的弟兄姊妹帶來豐富的屬靈資產、寶貴的提醒與祝福。

願神藉著這卷書再次喚醒我們的心靈,使我們深信主耶和華必定引領我們的人生,並堅固我們的信仰。我們知道,在生命最低谷時,主從未離棄我們,因此我們能夠一同向著目標堅定前行。教會時代的目標是什麼?除了各教會各自的使命,我們共同的終極目標是:有一天進入天上的迦南地——那屬靈的美好家園,天上永恆的家鄉。

願主藉著《民數記》這卷古老的經文,持續對現代的每一位弟兄姊妹說話。願主賜福我們,使我們能從神的話語中汲取生命的力量與供應。

願神大大地賜福給你,平安。

 

經文:民數記 35:9-36:13

 

35:9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0「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過約旦河,進了迦南地, 11就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作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 12這些城可以作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 13你們所分出來的城,要作六座逃城。 14在約旦河東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 15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人,並寄居的,作為逃城,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裏。

16「倘若人用鐵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7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8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9報血仇的必親自殺那故殺人的,一遇見就殺他。 20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以致於死, 21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於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殺人的;報血仇的一遇見就殺他。

22「倘若人沒有仇恨,忽然將人推倒,或是沒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 23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以致於死,本來與他無仇,也無意害他。 24會眾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 25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歸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 26但誤殺人的,無論甚麼時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 27報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見他,將他殺了,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 28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裏,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 29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你們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

30「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 31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32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來住在本地。 33這樣,你們就不污穢所住之地,因為血是污穢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 34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為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

36:1 約瑟的後裔,瑪拿西的孫子,瑪吉的兒子基列,他子孫中的諸族長來到摩西和作首領的以色列人族長面前,說: 2「耶和華曾吩咐我主拈鬮分給以色列人為業,我主也受了耶和華的吩咐將我們兄弟西羅非哈的產業分給他的眾女兒。 3她們若嫁以色列別支派的人,就必將我們祖宗所遺留的產業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中。這樣,我們拈鬮所得的產業就要減少了。 4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這女兒的產業就必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上。這樣,我們祖宗支派的產業就減少了。」

5 摩西照耶和華的話吩咐以色列人說:「約瑟支派的人說得有理。 6論到西羅非哈的眾女兒,耶和華這樣吩咐說:她們可以隨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 7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 8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 9這樣,他們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

10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眾女兒就怎樣行。 11西羅非哈的女兒瑪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他們伯叔的兒子。 12她們嫁入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族中;她們的產業仍留在同宗支派中。

13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藉着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