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10:17-34|第27集|貪愛今生喪失天國

江瑞祥 傳道: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歡迎再次回到《每日研經釋義》。我們今天要進入到《馬可福音》第 10 章的 17 到 34 節,首先讓我們來恭讀相關的經文。

17節:

《馬可福音》10:17-22
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祂面前,問祂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當這一個年輕人來到耶穌的面前,他跟耶穌問安,那麼說了一句話:「良善的夫子」是對耶穌的尊稱。不過耶穌在這裡婉辭了良善,因為這是神的本質,祂不當承受這樣的稱讚。而在這裡面我們要看這一個年輕人對耶穌所提問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那就是「永生」。

「永生」的名詞在我們的舊約聖經裡面,我們可能要做一個對比,那麼這個對比也是跟猶太人他們的習俗有關的。在《但以理書》的 12 章 1 到 2 節裡面曾經提到:

《但以理書》12:1-2
…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

所以我們看到,有的得永生,有的是永遠被憎惡的。「得永生」對比了「憎惡」,而不是「永死」。

那麼在《箴言》的 22 章也提過:

《箴言》22:1
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

《傳道書》更提到:

《傳道書》7:1
名譽強如美好的膏油;人死的日子勝過人生的日子。

為什麼人死的日子勝過人生的日子?是因為名譽強如美好的膏油。就像我們華人所經常會提的:蓋棺論定。在猶太人而言,「美名」就等同「永生」。而這樣的典故,就在波阿斯跟路得跟拿俄米的故事當中看得到。波阿斯的憐憫、波阿斯的慈愛,以及他對於親戚之間慈愛的信實,讓他留名青史。他在《路得記》上面的相關的記載,是遠勝於原來應當要承襲利未婚這一個拿俄米的親屬。所以美名對猶太人而言等同了永生。因此我們可以看到這個年輕人就說了:主啊,耶穌啊,我是恪遵誡命的。他的想法就是,他做好事、得到美名,就成為是得到永生的一個方式。

不過耶穌另有看法。

耶穌對於年輕人的回答的時候,祂事實上是非常喜悅的。因為男子回答:他從小就恪遵誡命,指的是他從成年禮之後,耶穌是愛他的。這也是《馬可福音》裡面相對比較少記載耶穌「愛」的這一個動詞(loved /ἀ γαπάω/ agapao)。但是耶穌認為有比遵誡命更重要的事。

比方說耶穌特別就提出來了,跟「愛神」的「其次也相仿」重要的就是「愛人如己」。祂要這個年輕人變賣家財去給鄰舍。所以愛鄰舍這事實上是得到的美名,那他就能夠恆享永生。這是耶穌在這裡面,透過習俗上面的教導。不過,當然我們從經文裡面看到,財主他選了金銀,而不是得到永生的祝福。因此我們可以看到他的選擇,事實上跟格拉森整個城市是一樣,當然這位年輕人也被永生所隔離了。這個財主選擇金銀,事實上還有一個金銀是他忘記的,就是境外銀行。當然我們這裡指的境外銀行,指的就是天國。因為《申命記》的 28 章 12 節曾經記載:

《申命記》28:12
耶和華必為你開天上的府庫…你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致向他們借貸。

這個財主選的金銀是世上的金銀,他忘記了天上的財寶。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耶穌的教導:我們要能夠愛人如己,愛人如己就能夠受人接納。這樣一個愛人如己的人,必然也是盡心、盡力、愛主。所以耶穌教導:給,必得神的悅納。

那麼接下來我們要看的是後續的經文:

《馬可福音》10:23-27
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門徒希奇祂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門徒就分外希奇,對祂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

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剛剛所讀的23節: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啊!我們可以用十一奉獻來做比喻:當我們的年收入有一百萬的時候,我們知道我們的奉獻會是十萬;但當我們的年收入是一百億的時候,我們願意奉獻十億嗎?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十一奉獻也有不同財富規模的對比。所以我們可以看到耶穌所說的: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的確,真的是有點難。

而在這裡面我們要看到的是這個財主,他的產業很多。「產業」的這一個原文是(property wealth / κτῆμα / ktema),κτῆμα / ktema 指的是所有你的家財。當然我們知道,以這個財主而言,看起來應該是家財萬貫。不過猶太人也覺得,亞伯拉罕跟約伯他們的財富不正就是神的祝福嗎?如果有神的祝福而得到家財萬貫都不能進神的國,那要怎樣才能進神的國呢?而耶穌在剛剛的回應裡面特別提到了:

《馬可福音》10:24
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

通常我們會把錢財就當作剛剛 22 節裡面提到的這一個年輕人的產業。不過在這裡面卻有不同的概念。耶穌在這裡所指的錢財是 χρῆμα / krema,跟剛剛的產業 κτῆμα / ktema 是不一樣的。而這裡的錢財事實上在原文的翻譯,應該是「需要」。

當然我們需要錢才能夠辦事、才能夠買東西,也許在我們的屬世觀點裡面,透過錢買的東西讓我們可以得到幸福。因此按照原文應該是:有需要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啊!所以這裡面才會讓門徒們覺得,如果產業不要,那連需要也都不要了,那究竟誰還能救他呢?但是耶穌回答:神能救。因為你想要的,不是你需要的。而你的需要,不論是窮人或富人,神都供應。記得,兒女的需要,神都供應。所以耶穌也才會說: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因為連駱駝都可以穿針。

所以我們看到耶穌在這裡的教導:你的需要,事實上神都顧念。在人不能供應的,神都可以供應。所以當我們給出家財、當我們交託需要,就能夠得到那猶太人所想像的,得到永生,因為他能夠享有美名。讓我們也能夠得勝有餘,而能夠再給出去,這正是耶穌給我們的教導。

那麼接下來的經文:

《馬可福音》10:28-31
彼得就對祂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祢了。」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從我們剛剛的經文我們可以看到 29 節到 30 節裡面提到:「人為我和福音撇下」,30 節「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接下來也提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得永生。」所以人今世受逼迫,今世得到百倍,來世得到永生。不過偶爾我們經常會提到:今世為我和福音撇下的,沒有不在來世得到永生的。我們忘掉了「逼迫」這樣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過程。在我們傳揚福音的過程當中,偶爾為了要積極盡快的得人如得魚,我們會輕忽為主、跟為福音受逼迫的這樣的境遇陳述。也讓我們在這裡面要為此而反省、要為此而警醒,因為逼迫、苦難正是我們所當經歷。因為就像經文裡面,耶穌所提到的,要受逼迫,再來是必得永生。當然這樣的逼迫在現世裡並不常發生,但我們都有心志,願意為此而擺上。

在剛剛所提的:為我所撇下房屋、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我不知道各位弟兄姊妹你會不會想到,那妻子呢?這裡面是沒有妻子的。耶穌在這裡所提到的是,在各種的逼迫當中,夫妻的連結仍然存在。但是我們在逼迫當中會遇到許多受逼迫的弟兄姊妹、受逼迫的父母、受逼迫的兒女,這些在神的天國裡面、在神的國度裡面,都是我們的弟兄姊妹、是我們的父母、是我們的兒女,我們在這裡面並不換妻。就像在二次大戰納粹的逼迫裡面,我們知道很多的電影、很多的故事、有些家族,而這些人就是他們的弟兄姊妹、父母、兒女。

我們在這裡就可以看到,因為如果耶穌教導:今世要受逼迫,來世才能得永生,那麼可以看到,很多的跟隨者因為知道逼迫的苦,他事實上就會爭搶留在最後,而不願在前。現在跟隨耶穌的是在前的,但如果知道逼迫之苦,他們就寧願留在最後;而當這些願意受逼迫的,他們事實上就排在進入天國的前列之中。

我們是為神所揀選的,門徒如此,他們也願意擺上。當然他們因為逼迫,可能失去一切,那麼在人看為愚拙,在後的也要因為神的供應而得到一切,終於成為那神所喜悅的前面的,讓我們也可以有這樣的心志。

那麼接下來我們再看到:

《馬可福音》10:32-34
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耶穌在前頭走,門徒就希奇,跟從的人也害怕。耶穌又叫過十二個門徒來,把自己將要遭遇的事告訴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祂死罪,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祂,吐唾沫在祂臉上,鞭打祂,殺害祂。過了三天,祂要復活。」

在這裡面剛剛我們所提到的經文 33 節:「交給」祭司長、「交給」文士、「交給」外邦人。如果我們回到原文,他事實上跟「背叛」是同一個原文字的 (παραδίδωμι / paradidõmi)。因為眾人違背了信仰,耶穌是受到背叛的。

我們看到耶穌的幾個背叛者,

  • 第一個就是我們所熟悉的門徒之一的:猶大。那麼猶大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 第二個就是祭司長這些人,在《馬可福音》的15章第1節:他們要解去交給比拉多;
  • 而比拉多事實上也是一個背叛者,《馬可福音》的15章15節,他把耶穌交給人釘十字架。他背叛了他的公義的理念、他背叛了耶穌,把人交給差役來釘上十字架。
  • 而當然我們也知道這樣的背叛的行為,在門徒當中也曾經發生過所謂的「不認主」。彼得在《馬可福音》的記載 14 章裡面就提到了,他的三次不承認。他的三次「不承認」當然並不是同於「背叛」的這個原文字。不過我們可以看到我們成為門徒、我們成為信徒,是不是在信仰上面也能夠堅立,而能夠不背叛?當然彼得他生命中他的軟弱,事實上我們從經文裡面時有所聞,但是我們終於發現、也終於看到,他一生不背叛他的信仰,他也不背叛基督,即便他在羅馬被釘十字架,甚至是被倒掛。

求神能夠保守看顧我們的腳蹤,在耶穌的教導裡面,不成為那不承認的人、不成為那背叛的人,而是堅定在信仰當中,為主擺上我們自己。當逼迫來臨的時候,我們願意獻上我們自己。

願神祝福各位!

經文:馬可福音 10:17-34

17耶穌剛上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善良的老師,我該做甚麼事才能承受永生?」 18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善良的?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沒有善良的。 19誡命你是知道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20他對耶穌說:「老師,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21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然後來跟從我。」 22他聽見這話,臉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23耶穌看了看周圍,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24門徒對他的話非常驚奇。耶穌又對他們說:「孩子們,要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25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 26門徒就更為驚訝,彼此對問:「這樣,誰能得救呢?」 27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不能,在上帝卻不然,因為在上帝凡事都能。」 28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一切跟從你了。」 29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兄弟、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 30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兄弟、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迫害,在來世得永生。 31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32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耶穌在前頭走,他們很驚訝,跟從的人也害怕。耶穌又叫十二使徒來,把自己將要遭遇的事告訴他們, 33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又交給外邦人。 34他們要戲弄他,向他吐唾沫,鞭打他,殺害他;三天後,他要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