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8集|典章律例必須遵行

吳榮滁牧師:

今天我們《申命記》的靈修已經到了第 4 章了,我們從第 4 章要一起來看看神的話語,我們先來讀第 1 節和第 2 節的經文。

《申命記》4:1-2
​​「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

這兩節經文,摩西告訴這第二代的信徒、百姓說:「現在神給你們律法了,而這個律法是不可增加,不可刪減的。」意思是什麼呢?這是律法的神聖性的表達,律法不是普通的人間法律,這是神與人立約所留下來的記錄,所以不可增加,不可刪減。其實律法隨著時代是會改變的,不過,「不可增加,不可刪減」這個的說法,代表著律法超然的地位,律法有神聖性

那麼律法還有第二個特性,記錄在第3節以下的經文,我們來看看。

《申命記》4:3-8
「耶和華因巴力‧毘珥的事所行的,你們親眼看見了。凡隨從巴力‧毘珥的人,耶和華─你們的神都從你們中間除滅了。惟有你們專靠耶和華─你們神的人,今日全都存活。我照著耶和華─我神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哪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求告祂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又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

第 3 到第 8 節在這裡講到律法的公義,這一位與人親近的上帝怎麼樣把律法給人,對嗎?還特別講了一個重要的歷史事件,就是巴力‧毘珥這一件事。那麼這件事各位可以回去看《民數記》第 25 章,在那裡記載了在巴力‧毘珥第二代的信徒竟然拜偶像,於是神就管教了那一帶的信徒。摩西提出這件歷史事件是有意義的,因為神在救恩歷史之中所做的一切,對後代是有重要影響的,這就是第 9 節到第 14 節那裡給我們看見的律法第三個特性,就是律法的延續性。我們繼續看經文。

《申命記》4:9-10
「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那日,耶和華對我說:『你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

先讀到第 10 節就可以了,因為 11 節就提到在何烈山,摩西領受律法的時候的那個莊嚴、肅穆、可畏的一幕。這裡第 9 節、第 10 節都出現了律法延續性的教導,因為在這裡提到這個律法要給你們的兒女一代一代傳下去,又講這個世世代代、子子孫孫,律法不是只給這一代人,律法是有延續性的。

這三個特性是彼此相關的,對嗎?律法的超然就是神聖性,律法的這個實在,發生在歷史中與人相關的這個叫歷史性;第三個,律法不是只給這一代人,是給世世代代的,這個叫律法的延續性

求主恩待,當我們明白了之後,我們要清楚的跟隨神的話語。對於律法的延續性,我需要多花一點時間讓我們看見為什麼過去的歷史事件,竟然今天仍然向我們後代的人說話。

這段經文引用了兩個歷史事件,對嗎?一個就是巴力‧毘珥那一個地方,百姓拜偶像,於是看到百姓的跌倒。第二個,何烈山,那就是摩西領受律法的時候,神的尊貴、榮耀顯明在人的面前,那這些都是歷史事件。歷史事件從當中其實我們可以看到神的屬性,就好像何烈山上那一位神是多麼的偉大、榮耀、可畏,是嗎?而神是不改變的,所以過去對神屬性的描寫、歷史事件的記錄就會引渡到今天我們對神的認識,因為神沒有改變。

第二、在過去的歷史事件之中,我們可以歸納出對那個時代人的提醒和教導,但是歷代的信徒,其實人性上是沒有改變的。那聖徒人性的不改變,就引導了我們對過去信徒的教導,也就等於對我們這一代信徒的教導。

所以過去對信徒的指引和教導,因著聖徒的不變,於是也就是對著今代的聖徒的指引和教導,意思就是說,今天我們仍然要從神的屬性當中,從對人的教導之中,得出過去歷史事件對這一代信徒的生命教導和反省,因著這樣給我們看見律法、歷史事件都有延續性的原因。

願主帶領新約時代的教會,也是延續了過去神救恩歷史,在救恩歷史的發展中,耶穌基督帶來最高潮,我們真是有福啊,在最高潮中認識了主,現在律法寫在我們的心中,我們求主恩待,順著聖靈的引導,跟隨神的旨意而行。

願神祝福你,平安!

經文:申命記 4:1-14

1「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 2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 3耶和華因巴力‧毗珥的事所行的,你們親眼看見了。凡隨從巴力‧毗珥的人,耶和華-你們的神都從你們中間除滅了。 4惟有你們專靠耶和華-你們神的人,今日全都存活。 5我照着耶和華-我神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6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 7哪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 8又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

9「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 10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那日,耶和華對我說:『你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 11那時你們近前來,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焰沖天,並有昏黑、密雲、幽暗。 12耶和華從火焰中對你們說話,你們只聽見聲音,卻沒有看見形像。 13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就是十條誡,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 14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