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63集|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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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榮滁牧師: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

今天我們繼續從《約翰福音》,來思考主耶穌基督在這裡交給我們的那個重要功課,我把經文讀給大家聽:

《約翰福音》8:21-24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
猶太人說:「祂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祂要自盡嗎?」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這短短幾節經文,的確說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真理,這個真理叫做「人生的路徑不同,就會帶來不一樣的終點。」耶穌基督在這裡對著猶太人說:「我要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去。」為什麼呢?因為終點不同。猶太人聽了這個話,就一直在思考,其實他們想不通,就說:「祂要去的地方,我們不能去,難道祂要自盡嗎?自殺嗎?」其實耶穌講的不是這個意思,耶穌講的是完全不一樣的人生途徑,「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去」的意思是什麼呢?

這裡耶穌講了,有兩個領域,路徑不同是因為領域不同,一個上頭,一個下頭,意思就是一個是天上,一個是地上。天上的路徑,終點當然跟地上的路徑的終點不同,雖然這個時候,天上、地上的路徑是重疊在一起的,不過繼續發展,走上天上路徑的人就去天上路徑的終點,走在地上路徑,拒絕了天上的這個領域的人,去的當然就是不一樣的終點了。

有一點像這樣子:假如有一位朋友要坐飛機了,我們送朋友去飛機場,但是還沒有坐飛機之前,我和我的朋友都在地上,是嗎?我們都在同一個水平面上來思考,但是等一下他就要坐飛機飛到天上去了,而我還是回到地上的路徑。現在雖然我們都在地上,但是最終他要往上頭去,我要走下面的地上的路,所以當然終點不同。現在我們能明白,去飛機場送飛機是不一樣的路徑,但是在耶穌那個時代,耶穌在教導這一群猶太人的時候,他們完全不能體會:原來人生還有天上一條路徑。

這一點其實在《約翰福音》第三章,尼哥底母,或者翻譯成尼哥德慕的,耶穌和他的對話之中,已經看了非常清楚了。耶穌怎麼講,他老人家就怎麼不明白,為什麼呢?因為這個天上的路徑,並不是一個地上的人能明白的,那不能明白怎麼辦呢?耶穌在這裡也提了,其實要明白天上的路徑,用人的理性去思考,有時候是沒辦法想得清楚的,那怎麼辦呢?那就是《約翰福音》所強調的,那是一個信心的問題。

我們要用信心走上這條天上的路徑,經歷天上的領域,於是就到達天上路徑的終點,否則人永遠困在地上的路徑。而這裡說了,地上的路徑就是罪的終點,在這一個整段的對答之中,耶穌就是要把這個真理講清楚,地上和天上是不同的。人假如沒有天上領域的眼光,我們就沒辦法走上天上的路徑,於是真的到不了天上的終點,那只有一個下場,那就是罪帶來的下場了。

到底這個下場是怎麼樣呢?我們下一集再一起來思考,平安。

經文:約翰福音 8:21-24

21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
22 猶太人說:「他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他要自盡嗎?」
23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
24 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