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02集|光與暗

線上聽

吳榮滁牧師: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在上一集,我們說了《約翰福音》的寫作目的就是記載在《約翰福音》二十章三十一節。那邊說到: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

認識耶穌是基督之後,就因為相信祂、信了祂的名,就可以得生命。所以「信耶穌」這個主題,是與「得生命」息息相關的,對嗎!

那什麼叫做「信耶穌」呢?《約翰福音》一開始也講到,

凡是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約 1:12)

那信祂名的人就能夠得到永生。所以信靠耶穌在《約翰福音》裡面,是一個從頭到尾就說到的主題,非常重要的主題。尤其是在《約翰福音》一開始有一節聖經,《約翰福音》第一章第五節,和合本是這樣說的: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和合本這個翻譯,是 1919 年的翻譯了,那個時候的中文跟現在的中文本身也有一點不同。在那裡所謂的「接受光」,不是接受一個禮物,或者拒絕一個禮物的意思,而是「瞭解」的意思。光照在黑暗裡面,黑暗卻不瞭解光。」在 NIV 的解釋和 NASB 的翻譯都是用這個翻譯,就是「不能明白光 (not understood)」。假如從這個角度看,《約翰福音》的確有好多記錄,給我們看見:耶穌明明說了這個話了,耶穌明明行了這個神蹟了,但是會眾真的是不明白,旁邊的人真的是不能領會,所以這句話這樣瞭解是對的:光照在黑暗裡面,但是身處黑暗的人,卻不能瞭解光。

那這是一方面啦!不過,這一節聖經,這個「瞭解」的這個動詞,在希臘文裡面,其實有另外一個含意的,這個含意也可以翻譯成什麼呢?就是「勝過」。假如這樣翻譯,這節聖經就變成「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能勝過光。

假如是這樣講的話,那我們也可以看見,嗯~的確喔!當耶穌基督,世界的光,照射到一些人的心中,他們就完全改變了。譬如:照射到撒馬利亞婦人的心中,那是《約翰福音》第四章,她就轉變啦;照射到拉撒路的心中,他也重新轉變了,甚至從死裡復活。

這樣子的瞭解光和黑暗的關係,就讓我們想起創世之初,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 1:3)

於是黑暗的世界從此就有光,因為光永遠勝過黑暗。

有時候我們就會想:到底這節聖經是什麼意思?其實這兩重意思都可以包括在裡面,不只是文法上,這個動詞有兩個含意,而是整本《約翰福音》把這兩個主題都一一的分析清楚了。

  • 一方面,在黑暗中的人不能瞭解光,所以我們更需要光照他們,讓他們多一點機會去瞭解。
  • 另外一方面,黑暗不能勝過光,因此我們更應該把光照在黑暗裡面,因為永遠可以看見得勝的結果。

這就是《約翰福音》寫給所有的讀者,寫給信主的人,我們應該為主發光;也是寫給心靈沒有認識光的人,我們就可以從此認識真光。

《約翰福音》非常淺白,不過《約翰福音》也相當深奧,因為這是《約翰福音》的寫作特色,就是常常一個詞彙有兩重的意義,使得我們從不同角度來瞭解這個詞彙,也從不同的角度瞭解聖經的真理。

願主帶領我們今天,經歷到:不論是黑暗如何的拒絕光,光一定能得勝,所以我們努力傳揚真光。雖然有時候在黑暗中的人心還不能夠瞭解,但是給他們多一個機會,於是他們就有一個機會多一次瞭解光,最後光一定能勝過盤踞在人心中的黑暗,於是更多人就歸向真光,認識耶穌,因此得永生。

願主祝福我們每一位,成為祂真光的發言人和見證人,平安。

經文:

約翰福音 20:31

31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約翰福音 1:5

5 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

約翰福音 1:12

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

創世記 1:3

3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