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謙卑~是神國的要件(路十八:9~17)」

【路十八:9~179耶穌又講另一個比喻,是針對那些自以為義而輕視別人的人說的。他說: 10「有兩個人到聖殿裏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收稅的人11那個法利賽人昂然站立,禱告說:『上帝啊,我感謝你,因為我不像別人那樣貪婪、不義、淫亂,更不像那個稅棍。12我每星期禁食兩次,又奉獻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13但是那個收稅的人遠遠地站著,連抬頭望天都不敢,只捶著胸膛說:『上帝啊,可憐我這個罪人!』 14我告訴你們,這兩個人回去的時候,在上帝眼中的義人是那個收稅的人,而不是那個法利賽人。因為上帝要把那自高的人降為卑微,卻高舉自甘卑微的人。」15 有人帶著他們的嬰兒來見耶穌,要讓耶穌為他們按手。門徒看見了,就責備他們。16可是耶穌叫孩子們到他跟前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上國的子民正是像他們這樣的人17你們要記住:凡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上帝主權的人,絕不能成為他的子民。」 

 

這段經文是耶穌繼恆切祈求的寡婦之比喻後,再以法利賽人的自義,和稅吏的自卑,又說了一個比喻,指明神所看重的是人的內心而非外在的行爲,神要的是人單純自謙,而非自以為義,所以緊接著在這比喻之後,耶穌又以孩童為例,指出進入神國的人,只有承認自己的軟弱與有限,以孩子般單純信靠的心,謙卑來到神面前的人。

 

耶穌比喻中的法利賽人自高自義,他到殿裡去根本不是禱告,反而像是去向神吹噓他的功勞:「那個法利賽人昂然站立,禱告說:『上帝啊,我感謝你,因為我不像別人那樣貪婪、不義、淫亂,更不像那個稅棍。我每星期禁食兩次,又奉獻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v.10-12)。』 法利賽人大喇喇的、淘淘不絕的,稱讚自己的長處;可是反觀那個稅吏,卻連頭都不敢抬,只卑微的懇求神的憐憫:「但是那個收稅的人遠遠地站著,連抬頭望天都不敢,只捶著胸膛說:『上帝啊,可憐我這個罪人(v.13)!』這兩個人來到聖殿禱告,一個在神面前自稱為義,一個卻不敢求神稱他為義,只敢懇切的祈求神的慈悲和憐憫;結果,耶穌卻反而稱那自以為義的法例散人為「不義」,而那尋求神憐憫的稅吏,耶穌卻算他為「義」:「我告訴你們,這兩個人回去的時候,在上帝眼中的義人是那個收稅的人,而不是那個法利賽人。因為上帝要把那自高的人降為卑微,卻高舉自甘卑微的人(v.14)。」

 

神看人,並非根據人遵行律法和贏得在人面前的榮耀而稱義,由於神是察驗人內心裡的實際,和人對神的確實關係,人自以為可誇耀的,其實,在神眼中卻是貧乏、可憐;相反的,人若真的看得見自己靈裡的貧乏,一無所持,願意信靠呼求神的恩典與憐恤的,在神眼中卻是真實與寶貴的。所以,耶穌又說:「你們要記住:凡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上帝主權的人,絕不能成為他的子民(v.17)。」

 

因此,耶穌指出神所喜悅的是肯自謙、願意省察、肯順服祂的旨意和權柄的人,就好像小孩子一樣,他們是天真、單纯、微小、倚靠、肯聽話、願服從的。 因爲將來神國度裡的,都是願意回轉像小孩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