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天父一樣慈悲(路六:36-38)

6:36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6:37 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饒恕:原文是釋放);
6:38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今天經文接續昨天27-35節的後面,昨天具體說明聽道的人要如何行道,今日第一句算是昨日的總結,提醒行道者要像天父一樣慈悲,因為有天父的慈悲,我們才有愛仇敵的能力。跟著話鋒一轉,提到「論斷、定罪、不饒恕」三件事情,看似分開的三件事情,其實是緊密連結的三件事情。其實,這三項有一項出現的時候,另外兩項也常會伴隨而來。像是當我們無法饒恕某人時,我們就已經定罪於他,甚至會在口舌上評斷他的所言所行,只要找到一點可議之處,我們唯恐人不知的大肆宣揚。

然而,此處提醒我們,正因著天父的慈悲,我們必須要「不論斷、不定罪、饒恕」他人,這是何等不容易的一件事情。每個人心中都有衡量是非的標準,但我們也不得不承認,在罪性的影響下,我們的標準也都不完全,尤其我們身為有限的人,無法看到事情的全貌,所做的判斷自然也不完全。唯有公義的神才有正確的標準來執行。所以,當我們認清自己不過是有限的罪人,我們就會謙卑地從審判者之位退下,不僅是承認自己的有限,以至於不隨便下論斷,更是明白饒恕的法則才是神的心意,可能我們真的是受委屈或傷害,但我們若想想耶穌不也這樣寬大的饒恕我們更多惡行時,我們就會願意學習耶穌的榜樣。

這是出於神給我們的力量,但神的「慈悲」不僅有饒恕,更有給予,在38節接著提到,我們和人不僅要有和睦的關係,還要有彼此幫補的關係,當我們看到有需要的對象時,也許自己沒有很充足,但若能力尚可協助,也應當盡力提供幫助,如同箴言所說「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那是何等大的應許,所以此處才會提到給人者會得到神更充足的供應。也讓我們看到天父的慈悲,既有關係的恢復也有行動的關懷。

今日,上帝透過這段經文提醒你的是甚麼呢?是要和人恢復關係,還是需要給予分享神的恩典,願神幫助我們,學習他的慈悲憐憫之心,現在就改變我們對人的態度和行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