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10—救贖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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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冠智牧師: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

我們繼續來講《路得記》。上一次路得在波阿斯的腳邊懇求他來贖她,而今天的我們會來看一看波阿斯是怎樣來回應路得。

今天的經文在《路得記》第三章第十到十三節。

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着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你今夜在這裏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着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這裡我們聽到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啊」,這裡我們就會看到其實波阿斯的年紀可能比路得大許多。

波阿斯就願神來大大的賜福路得,而在伯利恆整城的人其實都知道路得是一個賢德的女子。『賢德』這個詞也是在在《箴言》的三十一章講的『賢德』,意思就是她真是很勤勞,能夠來照顧家裡的大大小小的事情,讓她的先生沒有任何後顧之憂。

波阿斯是一個正直的人,他知道其實還有一個更親的親屬,比波阿斯自己更親。按照這個順序來講,更親的親屬有優先權來娶路得;來為路得負責任。而既然有一個比波阿斯更親的親屬有優先權,所以他不能夠現在做決定。波拉斯說:等到明天在城門口的時候,我碰到你那更親的親屬,我就要把這件事情跟他講,看他願不願意來贖妳,波阿斯說:如果你最親的親屬不願意來贖你的話,那我要奉著耶和華的名起誓,我必定為妳負上責任。

這裡我們有波阿斯的保證,他願意來為路得負上責任、來娶路得。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不管是怎麼樣,路得必定會有人來贖她、來娶她。

在這裡我們看到波阿斯是耶穌基督的一個預兆。波阿斯立下了決心,他對上帝來起誓說,他必定會為路得負責,必定會來贖路得。

同樣的,耶穌基督也是立下了決心要來拯救我們,要來贖我們,因此我們得救是有確據的,我們得救是可以肯定的。耶穌基督兩千年前已經來到世上,為我們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來救贖我們脫離罪惡,救贖的贖金就是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他的犧牲,我們能夠靠著耶穌基督來到天父上帝的面前,我們已經被贖了。

今天我們重生得救,聖靈就內住在我們所有基督徒的身子裡面,聖靈是一個印記,他保證我們的救恩,他保證我們將來屬天的產業。

我想我們信主之後,我們都會感受到神的同在。神藉著聖靈與我們同在,做感動的工作、教導的工作、引導的工作。我們可以經歷到神,我們也可以感受到上帝。我們看聖經看不太懂,可是我們跟神禱告,神慢慢引導我們,突然以前看不懂的,我現在很容易就明白了,這是聖靈給我們的的亮光,聖靈教導我們、引導我們能夠進入到真理。

今天我們都有聖靈的印記,印記就是代表我們是屬上帝的。

感謝主,神保證我們的救恩,就如當時波阿斯他跟上帝來起誓他必定會來贖路得,波阿斯的這樣的心志、決心,他這樣的決心也就是耶穌基督的決心。他救我們一定救我們到底。

我們感謝主,在耶穌基督裡面我們有絕對的平安,我們有得救確據。

願神祝福每一位。

經文:路得記 3:10-13

10波阿斯說:「姑娘,願耶和華賜福給你,因為你一直對婆家情深義重,現在更是如此。你本來可以找一個或窮或富的年輕丈夫,然而你卻沒有這樣做。
11姑娘,不要怕,你所說的一切,我都會去為你安排,城裡所有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
12不錯,我是你的近親,可是有一個人比我更近。
13你今晚就留在這裡,明天早上,如果他答應盡親屬的義務,就由他照顧你;如果他不肯,我憑永活的耶和華起誓,我會盡我的本分。現在你只管安心睡覺吧。」